《昆明市旅游行业导游集体合同》签订

为了维护和保障昆明市广大导游合法劳动权益,促进导游队伍平稳健康发展。在昆明市总工会的积极指导、协商动员下,6月28日,来自昆明市旅行社行业协会和昆明市导游行业联合工会的双方代表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了《昆明市旅游行业导游集体合同》,本次合同的生效,惠及昆明市736家旅行社,8278名导游,为维护导游和旅行社双方合法权益夯实基础。


该合同结合6月13日召开的昆明市旅游行业导游集体协商第一次会议协商讨论的导游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社会保险、最低工资标准、定期培训以及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等问题制定了明确的细则条例,并将其作为合同内容。合同明确了昆明市导游劳动报酬标准,进一步完善了昆明导游执业保障体系,保障导游参与工资分配、获取合理劳动报酬以及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引领昆明市广大导游自觉践行 “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旅游行业价值观,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同时促进旅行社的健康发展,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实现企职双方互利共赢,促进昆明市旅游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为了推动市旅游行业导游集体协商的顺利开展,市总工会深入旅游市场调研,结合市场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并积极行动。一是建立工会组织,维护双方权益。市总工会积极指导建立昆明市导游行业联合工会,同时广泛开展集体协商宣传动员,使旅行社与导游都认识到双方是命运共同体的关系,积极开展导游行业集体协商,维护导游和旅行社双方合法权益。二是坚持民主选举,注重意见收集。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选出5名旅行社协商代表和5名导游协商代表,同时发放协商议题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旅行社、导游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协商问题。把导游和旅行社共同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作为协商议题。 三是规范协商流程,坚持公平公正。 6月13日,昆明市旅游行业导游集体协商第一次会议顺利召开,协商代表们积极发言、各抒己见、深入讨论。6月26日,昆明市导游行业联合工会组织召开职工(导游)代表大会,对《昆明市旅游行业导游集体合同》(草案)进行宣讲和投票表决。6月28日,在昆明市总工会的见证下,昆明市旅行社行业协会和昆明市导游行业联合工会的双方代表签订了《昆明市旅游行业导游集体合同》。

下一步,昆明市总工会将持续深入各行业市场调研,依据行业现状制定工作方案并积极推进,聚焦维护各行业职工企业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昆明、促进昆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来源 昆明市总工会

责编 李亚

审核 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