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及立项工作启动

国家文物局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开展新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及立项工作。

通知明确,申报单位应符合《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所列标准,文物本体及其环境保护状况良好,违法违规行为已经纠正。同时,申报评定单位应向公众实行常态化开放1年及以上,建成开放遗址博物馆等展示中心,持续开展考古研究、运营监测、社教活动,具备政府资金投入、土地保障等机制以及自身造血能力,满足可持续发展需求,文化和经济社会综合效益明显,原则上从已经公布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单位中产生;应已通过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可行性评估,文物保护、考古研究、展示阐释、开放服务、管理运营工作持续推进,法规制度、建设资金、用地需求等要素有充分保障。

根据通知,申报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及运行管理指南(试行)》要求制作申报材料。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对申报文本进行初审后,汇总报送国家文物局。申报受理时间截至今年12月31日。

来源 中国旅游新闻客户端

责编 童文文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