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王福其组织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领导班子、科室负责人和招标采购人员,厅驻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主要负责同志和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进行廉政集体谈话,进一步规范全省监测系统招标采购工作,加强廉政建设,确保招标采购活动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廉洁高效进行。
会议指出
随着全省监测系统的不断发展,招标采购项目日益增多,涉及的资金数额也越来越大,对于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推动监测事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其中也存在潜在的廉洁风险,稍有不慎就可能出现违规操作、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行为。
会议强调
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落实好各项廉政防范措施,确保招标采购工作的规范运行,为推动全省监测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廉政意识,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二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操作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三要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追究,严肃追究招标采购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责任。
四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会议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要提高廉政认识,筑牢思想防线,严守法律法规;要秉持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市场秩序;要廉洁自律,履行好廉政承诺;要健全机构内部廉政制度,严肃处理违规行为;要积极配合各方监督检查,做到问题即查即改。
会上,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招标采购人员,厅驻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主要负责同志和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代表分别签订了《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标采购廉政承诺书》。
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责编 张楠
校对 刘榕杉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