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丨玉溪市调整导游人员注册登记和管理单位

玉溪市调整导游人员注册登记和管理单位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玉溪市导游人员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导游人员在旅游行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的规定要求,从2025年4月1日开始,我市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除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之外的社会导游,注册登记和管理单位由玉溪玉旅游客中心调整为玉溪市旅游行业协会。社会导游办理初次领取导游证和导游证三年有效期满换证时,由玉溪市旅游行业协会出具社会导游登记证明。

联系人及电话:玉溪市旅游行业协会毛海璇18608778841。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3月28日

来源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编 童文文

校对 李舒琪

审核 华芳

终审 李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