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雪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征求意见

6月12日,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旅游行业标准《冰雪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规范了冰雪旅游资源的分类、调查、评价方法等,适用于冰雪旅游资源调查和评价利用。

该标准明确,承接GB/T 18972—2017旅游资源分类要求,根据冰雪旅游资源分类原则,将冰雪旅游资源分为“大类”“小类”2个层次。大类分为冰雪地貌、气象奇观、设施场馆、节庆活动、文化遗产共5类。对大类冰雪旅游资源进行细分,划分出26个小类。具体来看,冰雪地貌包括冰川、雪山、冰瀑、冰洞、冰湖、冰舌、雪原森林、雪地温泉;气象奇观包括雾凇、冰泡湖、蓝冰景观、极光;设施场馆包括滑雪场、冰壶场馆、冰雪主题乐园、冰雕馆、冰雪综合体、冰雪旅游度假区;节庆活动包括冰雪赛事、冰雪节庆、冰雪民俗、冰雪休闲运动;文化遗产包括冰雪运动会遗产、冰雪艺术创作、冰雪主题影视基地、大型冰雕。

据了解,中国拥有丰富的冰雪旅游资源,是推动“冷资源”向“热经济”转化的重要支撑。当前,我国冰雪旅游资源利用和开发管理逐步由“旅游资源单一视角”转向“文化和旅游资源双重视角”,这对冰雪旅游资源调查保护利用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制定《冰雪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实施普查,是促进我国冰雪旅游资源保护利用走向更高水平的必要举措。

来源 中国旅游报

责编 刘榕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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