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出台重要决定 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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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大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一重要决定的出台,为大理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正式开启了新时代大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崭新篇章。

《决定》明确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大理州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民族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大理州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积极讲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大理故事。

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大理州将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各类教育和社会宣传之中,将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有机融入市政规划建设。同时,注重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精心打造具有大理特色的文化活动品牌,持续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坚实的精神文化支撑,让中华文化在苍洱大地绽放更加绚烂的光彩。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大理州将紧紧聚焦自身发展实际,全力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系列工程。以提高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为重点,加强民生建设,确保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各族群众,稳步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让各族人民共享发展红利,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决定》提出,要大力推动各民族全方位嵌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等“九进”活动,精心打造“苍洱处处石榴红”民族工作品牌,促进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等方面全方位嵌入,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在民族事务治理方面,大理州将坚持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完善监测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宗教中国化和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进程。

此外,《决定》强调要广泛凝聚共识,全州各级人大、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等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各族干部群众也将积极踊跃参与,形成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州的强大合力,共同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大理新篇章,为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贡献大理力量。

此《决定》的出台,是大理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民族政策的重要举措。未来,随着《决定》各项措施的落地实施,大理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必将不断迈上新台阶,为推进新时代大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陈明海 文/图

责编 刘榕杉

校对 童文文

审核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