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蓝护团结 忠诚铸荣光丨楚雄州公安局荣获“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

2025年12月30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昆明举行。会议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的方式,凝聚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同心奋斗的磅礴力量。会上,楚雄州公安局被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份沉甸甸的荣誉,是对楚雄公安长期扎根民族团结热土,以忠诚担当浇灌团结之花、全力护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最高褒奖。

近年来,楚雄州公安局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锚定“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目标,在维护稳定、保障平安、服务群众中彰显公安担当,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注入强劲公安力量。


同核共建凝警心,筑牢思想根基

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传达、“第一遵循”贯彻、“第一要件”落实,引导全警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坚定“五个认同”。将民族地区好干部标准贯穿民警选拔培养全过程,把政治忠诚与民族团结素养作为队伍建设的核心要求,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警营落地生根。

同频共振促融合,拓宽联动渠道

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为抓手,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4000余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民族政策、法律法规送到田间地头。依托“楚雄警方”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候鸟派出所”等先进典型,让民族团结故事广为人知。截至目前,全局已有7个集体、15名个人、9个家庭荣获州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荣誉,政保支队多次斩获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李开华等一批群众身边的榜样,让民族团结主旋律响彻全州大地。

同心共治显担当,守护宗教和谐

深入开展“六大专项”行动,精准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动加强与统战、民宗等部门及基层组织的协同联动,健全综合治理机制,强化教育引导与规范管理并重,持续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同源共本固稳定,提升治理效能

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牵引,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深度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构建起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强化公共安全治理的三大职能体系。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优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立健全“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精细化服务模式。坚决查处危害民族政策、破坏民族团结的案事件,以一域之稳护航全省大局之稳,用藏蓝守护为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筑牢平安屏障。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陈明海 文/图

责编 童文文

校对 张楠

审核 李元

终审 杨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