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旅游消费市场的各类陷阱再次成为关注焦点。近期,文旅头条新闻网通过系统监测发现,小红书APP、微信视频号等平台出现多篇以“云南放大招了,为了促进云南旅游,即日起至3月31日云南游45岁以上门票全免”为噱头的旅游揽客宣传,经核实,此类宣传均为虚假信息。
这些看似诱人的福利背后,实则是瞄准中老年群体的低价游消费陷阱,为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文旅头条发布旅游打假提示,揭秘此类虚假宣传套路,教你避坑守好“钱袋子”。

此次出现的虚假旅游宣传,精准抓住中老年游客注重性价比、向往云南旅游的心理,以“景区门票全免”为诱饵,诱导游客报名所谓的“特惠旅游团”。而这类旅游团往往是“不合理低价游”的典型,背后暗藏诸多消费陷阱:行程中随意变更景点、压缩游览时间,将大量时间耗费在购物店;以“自费项目”“必交费用”等名义额外收费;让本想舒心出游的游客蒙受经济损失,更破坏了旅游体验。

事实上,“不合理低价游”早已是旅游市场的顽疾,此前多地均曝光过类似案例:百元港澳四日游、千元云南双飞六日游等低价产品。部分不法商家还会冒充正规旅行社,使用“国字头”虚假名称误导消费者,甚至通过平台算法精准推送,让缺乏网络辨别能力的中老年群体成为主要围猎对象,这类行为不仅违反《旅游法》《广告法》相关规定,更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
为帮助广大游客有效规避云南旅游消费陷阱,守住消费安全底线,记者结合云南省旅游业协会发布的官方提示,总结出防坑“四步走”原则,让虚假宣传和低价陷阱无所遁形:
一、参考成本,识破低价套路。对明显低于市场参考成本的旅游产品保持高度警惕,坚决不信“超低价”“免费游”“门票全免”等诱惑性宣传,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游客可参考云南省旅行社协会发布的《云南团队旅游产品参考成本》,了解云南各类旅游产品的成本构成及合理费用范围,做到心中有数,理性选择。
二、核实主体,确认资质合规。报名前务必明确旅游宣传主体与实际服务主体是否一致,避免被“第三方代理”“个人中介”等无资质机构误导。预订时一定要查验经营者的工商登记信息和旅游经营资质,选择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正规旅行社,可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查询资质真伪,从源头规避风险。
三、规范签约,明确权利义务。牢记“先签合同、后付款、再出行”的铁律,务必与旅行社签订2026版规范电子旅游合同。签订时仔细核对行程安排、费用包含、退改政策、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切勿仅凭线上宣传、口头承诺支付定金;不轻易在微信私下支付定金,确保定金支付主体与合同签订主体一致,避免“到店变卦”“承诺落空”。
四、留存证据,畅通维权渠道。旅游消费全程,妥善保留旅游合同、付款凭证、宣传资料、行程单、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所有相关证据。若遇到旅行社擅自提价、额外收费、强迫消费、随意变更行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可第一时间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通过“游云南”APP投诉维权,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针对此次虚假宣传,我们也为游客带来专属温馨提示:
一、旅游消费保持理性,切勿轻信网络平台非官方旅游宣传,尤其是带有“免费”“全免”“超低价”等字眼的内容,凡脱离市场合理成本的旅游产品,必然暗藏陷阱;
二、中老年游客选择旅游产品时,建议多与家人沟通协商,必要时请家人协助核实旅行社资质和产品真实性,切勿轻信陌生账号的宣传信息;
三、如发现社交平台存在虚假旅游宣传行为,可直接通过平台投诉入口举报,同时向相关监管部门反馈,共同参与旅游市场打假,净化旅游消费环境。
云南的山水之美、民族之韵,值得每一位游客用心体验,而规范有序、诚信经营的旅游市场,是游客舒心出游的基础。3·15不仅是打假维权的节点,更应成为旅游市场坚守诚信、游客提升防范意识的起点。在此提醒广大游客,出游前做好攻略、擦亮双眼,拒绝虚假宣传、抵制低价陷阱,理性选择、审慎消费;同时也呼吁旅游经营者坚守行业底线,依法诚信经营。
愿每一位奔赴七彩云南的游客,都能邂逅山水美景,感受民族风情,收获一段舒心、安心、开心的美好旅行体验。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李亚 文
责编 童文文
校对 李文明
审核 李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