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于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6月8日,楚雄州委宣传部、州委统战部、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州司法局联合印发专项方案,全面部署学习宣传、教育培训、落地实施各项工作,高标准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楚雄落地生根、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首先,楚雄州将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突出领导干部“头雁效应”。方案明确,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同时,纳入基层党组织常态化学习,推动领导干部下沉一线宣讲督导、解决问题,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其次,聚焦四类重点群体,构建多层次、常态化教育培训体系。依托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干部培训核心课程,实现公职人员全员覆盖;融入校园思政课程,开展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红色研学等活动,依托石榴红同心驿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阵地,组织双语宣讲骨干、普法志愿者开展本土化宣讲。

再次,坚持线上线下联动、传统与创新融合,营造浓厚普法氛围。深入开展宣传“十进”活动,实现十大领域全覆盖;公共场所常态化展示核心内容,打造“抬头可见、随处可学”的普法环境等。

此外,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地见效,楚雄州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协同机制,树立民族工作“一盘棋”思想,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强化组织统筹,纳入重点议事日程;压实部门职责,贴合基层实际,精准施策、创新载体,推动法治理念融入各族群众生活。

下一步,楚雄州将持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奋力谱写新时代楚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陈明海 文/图
责编 李文明
校对 童文文
审核 杨奥
终审 李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