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第七届群众文化“彩云奖”评奖及展演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对楚雄州十县(市)报送的作品进行初评,最终遴选出9件作品拟参加复赛作品报送,现将入选作品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6年6月14日至6月18日。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传真向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反映。联系电话及传真:0878-6169565。



来源: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责编 刘榕杉
校对 李文明
审核 华芳
根据《云南省第七届群众文化“彩云奖”评奖及展演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对楚雄州十县(市)报送的作品进行初评,最终遴选出9件作品拟参加复赛作品报送,现将入选作品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6年6月14日至6月18日。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传真向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反映。联系电话及传真:0878-6169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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