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筑基石榴红 同心共建示范州——国家民委专题宣讲团走进楚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地见效,7月22日,国家民委专题宣讲团走进楚雄州开展示范宣讲,宣讲团成员、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潘红祥作专题辅导报告,州委书记张子建主持宣讲会。

本次宣讲以视频形式在各县市召开。州委、州人大、州人民政府、州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州属企事业单位、中央及省驻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乡干部;教育、文化、宣传、政法等领域从业代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以及各族各界群众1500余人参加学习。

潘红祥以“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法治根基”为主题,从立法背景与意义、立法制度与规范、立法创新与亮点、学习宣传贯彻四个维度系统解读法条。结合有关典型案例,围绕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全方位交融、推动民族地区共同富裕、法律监督追责等重点内容深度阐释,提出要抓实深学细悟、全域宣传、落地实施三项工作,以法治稳固民族团结生命线。整场宣讲兼具理论高度与基层实践导向,为楚雄依法推进民族工作提供权威指引。

张子建在主持讲话中强调,楚雄两度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必须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坚持用法治思维抓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工作,要在深学细悟上下真功,确保法治精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思考、带头落实,党员干部要全面系统学、持续深入学、联系实际学,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在宣传宣讲上出实招,确保法治声音传遍楚雄大地、家喻户晓,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发力,深入开展“十进”活动,组建宣讲团开展全覆盖、分众化、接地气宣讲,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释法说理,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常开长盛。要在贯彻实施上见实效,确保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发展成效,树牢“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理念,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楚雄样板更加有形有感有效。

参会各界代表纷纷表示,此次宣讲指导性、实操性强,下一步将主动当好法律宣传员、践行者,立足岗位推动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绘就各民族同心和美新图景。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陈明海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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