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净化文旅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旅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文旅行业内以不合理低价游特别是“零负团费”输送客源、欺行霸市、垄断经营、恶意排挤同行,非法操控区域性旅游市场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二)通过线上线下胁迫、恐吓、滋扰、诱导等方式吸收游客、强制消费、捆绑销售、强迫购物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相互勾结进行非法赌团、卖团、转团、拼团等从中牟取暴利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使用“黑旅行社”“黑导游”“黑中介”无证非法揽客、非法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等违规违法线索。
(三)营业性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游艺游戏场所等文化娱乐场所,纵容、包庇黄、赌、毒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聚众闹事、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及其他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四)文旅领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线索;为违法违规经营的文旅企业及其幕后操纵人、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通风报信、包庇纵容、提供便利等的问题线索。
二、举报渠道
(一)举报电话: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0877—2989018。
(二)举报邮箱:yxswhzf@163.com。
(三)来信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53号,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市场管理科),邮政编码:653100。
三、举报须知
鼓励实名举报,我局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证据线索;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9月3日

来源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编 李亚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