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将不能再抵税!

近日,记者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国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通知》——财税 [2017]90号 第七条获悉,2018年7月1日起,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将不能再抵扣,仅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6月30日后,纳税人需要使用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问题来了,去哪儿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呢?

要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

需先办理ETC卡或用户卡

其次需要下载票根APP或登录票根网

票根APP↓

票根是全国唯一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于2018年1月1日正式上线。纳税人可以通过“票根”APP或票根网(www.txffp.com)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

下载或登录票根发票平台,并将ETC卡或用户卡绑定在票根发票平台上,就可以轻松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啦。

查真伪: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查验,查验时效为最近1年内的增值税发票,详情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咨询。

通行费电子发票能不能正常报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2015]84号)公告,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和基本用途与纸质发票相同,可以正常报销。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电子发票无需打印就可报销。


责编 和秀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