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关于深入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服务旅游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云南全省工商系统将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严厉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严厉查处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加强旅行社监管,依法查处无证无照、利用旅游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定期开展线上“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及相关违法行为监测。属于工商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该立案查处的必须立案查处,属于旅游等相关部门职责范围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深入推进购物场所集中整治,全面排查购物场所违法行为,对涉及严重违法的购物店依法从重从快、顶格处理,该关停的依法予以关停,该吊销营业执照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按规定,对旅游部门注销、吊销经营许可的旅行社,依法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定代表人。对违法失信当事人,依法限制进入旅游市场,依法限制担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加强审查和监督检查。
还将以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提升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水平,为旅游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提供高效及时的服务,激发旅游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积极支持引进和培育知名品牌旅游企业,发展旅游新业态,实现旅游产业化经营,增强旅游企业市场竞争力。
在旅游购物、诚信经营、消费投诉等环节,建立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一机游”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共享,服务诚信经营体系建设,高效受理、处理“一机游”平台转办的投诉,落实旅游投诉快速处置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工商“12315”投诉举报中心作用,拓展和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处理旅游消费者投诉举报,实现旅游消费无障碍投诉。(记者 吴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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