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仙湖将禁止游泳,请周知!

提起抚仙湖,相信昆明人都很熟悉,这几乎算得上是昆明人最爱去的后花园之一。

每逢周末、假期,只要有时间,天气不错,许多昆明人都会选择到抚仙湖去游泳、吃鱼,再小住上一晚上。

横渡抚仙湖、游到尖山等活动也成了传统项目。

▲图片来源新华网

但是,昨天,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在抚仙湖水域禁止游泳的通告。

通告显示,2018年10月20日24点00分起,抚仙湖水域将禁止游泳。

春城晚报(hai-ccwb)记者核实了解到,这个禁令将长期执行。

据悉,此举旨在加强抚仙湖的保护和管理,保障广大群众和游客人身安全,防止水污染,确保抚仙湖稳定保持Ⅰ类水质。

禁止范围为:抚仙湖最高蓄水位1723.35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以下的区域。

春城晚报(hai-ccwb)记者从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了解到,下一步,执法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将对违规游泳者进行劝导。

▲图片来源【荷塘】心随驴友走天涯——抚仙湖(散文)

抚仙湖的形成,大约起始于地质年代第三纪末,是云贵高原抬升过程中形成的断陷型深水湖泊。约300万年前,因地壳大变动,喜马拉雅山脉的突起,引起了一系列断层贮水及岩石熔蚀,造成了云南高原群山中众多的湖泊,抚仙湖就是那时形成的湖泊。因其美,古人称为“琉璃万顷”。

但是随着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抚仙湖100多公里的湖岸线近年来制度化保护体系越来越完善,保护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1993年9月25日起,《云南省抚仙湖管理条例》开始实施,经过2007年和2016年两次修订,《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的内容更全面、处罚更具体。

来源:网易摄影 海天一帆

此外,除了抚仙湖外,10月8日,春城晚报(hai-ccwb)记者在云南丽江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了解到,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向该保护区发出通告,自2018年10月8日起,将全面停止拉市海核心保护区、季节性核心区范围内的所有水上旅游经营活动。

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核心保护区拉市海片区、季节性核心区范围内的所有水上旅游经营活动是此次整治范围。自2018年10月8日起,各经营单位全面停止整治范围内的所有水上旅游经营活动并开展拆除工作。到2018年10月15日止,全面完成整治范围内所有水上娱乐经营设施的拆除。

对违反本通告事项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取缔;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利用微信、微博、论坛等媒介平台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组织煽动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云南丽江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是云南省第一个以湿地命名的自然保护区,保护区位于玉龙县中部,距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8公里。于1998年6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2004年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

保护区的主要功能是:保护高原湿地、湿地鸟类及其赖以生存的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区由拉市海、文海、文笔水库、吉子水库四个片区组成,法定总面积6523公顷(其中核心区1452公顷,实验区5071公顷)。

保护区生物物种丰富。到目前为止已记录到鸟类17目44科233种;鱼类5目10科21属25种,土著鱼种为7种,引入种为18种。湿地植物分布有沼生、挺水、浮水和沉水植物四大类。

责编 和秀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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