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发布 “泉润桔乡 陶冶华宁”短视频及摄影作品征稿启事

为进一步推介宣传华宁“泉乡、桔乡、陶乡”文化旅游名片,提高华宁文化旅游知名度,宣传华宁县美食、美景、美物,展现群众生活新面貌,9月11日,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发布了“泉润桔乡、陶冶华宁”短视频及摄影作品征稿启事。

(征稿启事原文如下)

征稿启事

根据《第十八届中国·云南华宁国际陶都柑桔节系列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介宣传华宁“泉乡、桔乡、陶乡”文化旅游名片,提高华宁文化旅游知名度,以柑桔节系列活动为契机,宣传华宁县美食、美景、美物,展现群众生活新面貌,特发布“泉润桔乡、陶冶华宁”短视频及摄影作品征稿启事。旨在以短视频和摄影为载体,充分发挥群众的创意活力,为大美华宁带来鲜明标签,进一步宣传展示华宁旅游的精彩内容和文化魅力,提升华宁文旅品牌的形象。

一、活动主题

主题:泉润桔乡 陶冶华宁

二、征集作品要求

(一)作品题材。作品必须是在华宁县内拍摄,以文化旅游特色为主,宣传华宁县自然风光、民风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小吃、经济社会发展等内容,也可挖掘华宁旅游具备的“网红要素”。

(二)作品要求。1.作品内容必须健康向上,有态度、有温度、有创意、有情怀,能够引起受众共鸣。拒绝低俗、庸俗、媚俗和反动暴力内容,不得含有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民族传统文化歧视内容,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等。2.作品须围绕征稿主题创作,无关的作品原则上不参与评选。3.作品须为近两年内创作。

(三)短视频作品要求。1.征稿平台为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其余平台不计成绩,以最高成绩平台的进行评选。2.视频画面必须清晰,时长控制在在15秒-120秒,源文件分辨率不得低于1920×1080,视频格式为MP4,横屏、竖屏不限。3.短视频作品流量(包括点赞数、转发数)为自然流量,严禁采取不正当推流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四)摄影作品要求。1.作品源文件限20M以内,格式不限,建议将像素设置为最高,使用JPG格式。2.每人上交作品限5幅以内,单个组照作品不得超过6幅。3.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图像内容,可接受的数码修改为:格式转换、尺寸裁剪、亮度、对比度、色彩平衡调整,编辑软件合成的摄影作品不在征稿范围内。4.手机、相机设备型号不限。

三、征稿联系方式及截止时间

短视频组联系方式:高静18487731531、     0877—5018919,

电子邮箱:tourism.hn163.com,    hnwljbgs@163.com。

摄影组联系方式:魏红伟  18987730462,

电子邮箱:tourism.hn163.com,    hnwljbgs@163.com。

(一)短视频作品

1.征稿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

2.用手机、摄像机等各类设备拍摄制作视频后,打开抖音、快手、微视,点击屏幕下方的“+”拍摄或上传作品,在标题栏输入“#泉润桔乡 陶冶华宁”,配上简短视频说明文字发布即可。

3.创作者可打开抖音、快手、微视,在左上角点击搜索按钮搜索“泉润桔乡 陶冶华宁”,然后选择话题栏中的“#泉润桔乡 陶冶华宁”,参与即可拍摄或上传视频作品,配上简短视频说明文字发布即可。

4.征稿结束前,创作者须将视频作品的播放量、点赞量、转发量及后台统计截图,通过上述任一联系方式进行反馈,未反馈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

(二)摄影作品

摄影征稿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线下参评,第二阶段为线上投票。

1.所有作品只接收电子文档。创作者将作品发送至上述任一联系方式,作品应标注“作者姓名+单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

2.第一阶段为线下参评,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2日,入选的作品将进行装裱后在县文化馆进行集中展示。

3.第二阶段为线上投票,从入选的作品中优选20个进行网络投票,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8日。

四、征集作品评选及设置

(一)所有入选及征集作品均颁发证书。

(二)短视频作品奖项评选及设置

1.评选规则。短视频作品根据播放量(30%)、点赞量(30%)、转发量(40%)进行综合评分。

2.征集作品设置情况。

(1)个人征集,即通过个人视频号发布。一等征集作品1名,作品征集费5000元;二等征集作品2名,作品征集费各3000元;三等征集作品3名,作品征集费各1000元;优秀征集作品4名,作品征集费各500元。

(2)公号征集,即通过公众视频号发布。一等征集作品1名,作品征集费2000元;二等征集作品2名,作品征集费各1000元。

(二)摄影作品征集评选及设置

1.第一阶段线下参评由主办方组织相关专业人士进行评选,入选作品统一进行装裱,展示结束后颁发入选证书,将装裱作品退回创作者。

2.第二阶段线上投票,由主办方组织专业人士从第一阶段入选作品中挑选,入选线上投票环节的作品予以100元/个的作品征集费。

3.线上投票结束后,按投票高低发放作品征集费。一等征集作品1名,作品征集费2000元;二等征集作品2名,作品征集费各1000元;三等征集作品3名,作品征集费各500元;优秀征集作品4名,作品征集费各200元。

五、其它事项

(一)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二)征集作品不予退稿,请自留备份。

(三)征集作品必须为参加人员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征集作品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由参加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参加人员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征集作品自获奖日起视为认可主办方对征集作品无偿拥有任何形式的许可、授权、保护、再制作或再开发的使用权,不受承诺人或任何第三方的干涉和限制,所有入选征集作品须向主办方提供源文件。

(四)时间截止后,主办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布征集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公布征集名单后,主办方通知参加作者领征集费。

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9月11日

来源  漫游泉乡微信公众号

责编 童文文

审核 谭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