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综合成绩居全省第一

文旅头条讯(融媒体实习记者 刘娅娟)普洱享有“世界茶源”和“中国咖啡之都”的美誉,今年11月20日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普洱又多了一个称谓——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记者从11月26日云南省全国文明城市新闻发布会(第一场)获悉,在此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普洱市综合成绩居全省第一。

中共普洱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王鸿彬介绍,“创文”已成为普洱历史上社会参与面最广、参与度最高、影响力最大、最受群众支持的社会活动,成为全体普洱人民最深切的共同记忆,在普洱发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综合成绩中,普洱市以排名全省第一、沿边地级城市第一、中国西南地区第二、全国第16名的佳绩,获得“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桂冠。思茅区南夺村、景谷县新云盘村、澜沧县老达保村、西盟县永俄寨、墨江县千岗村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镇沅县农村信用社、普洱市纪委监委、普洱市图书馆、澜沧县佛房社区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思茅四小荣获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中共普洱市委宣传部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经历两轮的艰辛付出,6年的执着创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扎根普洱,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我们见证了这座城市焕然一新的蝶变,普洱的每个角落都流淌着文明的旋律,文明之花处处绽放。

他分享,总体说来,普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要做法有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推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站5000余场次,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改革开放史和中国道路宣传教育2500余场次,引导干部群众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二是贯穿核心价值主线。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创建全过程,把成风化人、培育风尚作为创文的根和魂。广泛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3000余场次,开展文明礼仪、村规民约、好家风好家训传承等活动5000余场次,建成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街道,推动核心价值观宣讲全覆盖,市民知晓率达到95%以上,学校师生知晓率达100%。

三是弘扬时代文明新风。大力弘扬时代新风,着力培育时代新人,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学习宣传,推选出各级各类道德模范100余名,涌现出“八一”勋章获得者印春荣、时代楷模朱有勇、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董学书、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许多等一批全国、全省先进典型,11人上榜“中国好人榜”。

四是坚持为民创建理念。秉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利民、创建靠民”理念,将“人民满意”作为创建工作的最高指标和最终追求,让广大人民群众为生活在这座城市而自豪。在全力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和优质服务的同时,围绕疫情防控、公共安全、就业就学等民生关注,加大投入力度,增强创建工作实效,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测评的满意度达到99%以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五是构建全民参与格局。建立“上下联动、全城动员、全民参与、共享共建”的创建工作格局,将文明城市创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创建工作有专班、有计划、有方案、有投入等“8个有”,构建了党委领导、文明委统筹,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工作大格局,汇聚起全民创建的磅礴力量。

六是建立常态长效机制。把创文指标转化为日常工作目标,探索建立“适用高效、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实现从“一阵风”到“常态化”、“难点”变“亮点”的转变。出台了《普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用立法保证常态长效。制定了《普洱市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等,用政策保证常态长效。开展“挂社、包街、联片、帮点”等活动,用行动保证常态长效。

七是塑造普洱城市品牌。围绕“天赐普洱、世界茶源”城市品牌,助推城市空间品质和文化品位明显提升。普洱市先后荣获了“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和“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荣誉称号,蝉联了“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品牌美誉,塑造了绿色文明和谐的城市品牌。

赵嘉  图见习编辑 李舒琪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