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巡查整改第一轮督导工作全面完成

为认真做好玉溪市委第七巡察组对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开展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迅速行动,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组建了由局党组成员牵头,局机关各科室、支队共同参与的巡查整改工作督导组,于近期完成对各县(市、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巡查整改第一轮督导工作。

督导组在第一轮实地督查中,共走访9个县(市、区),31个文保单位和文物点,重点督查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工作责任压实情况。经查验,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在本轮巡查整改工作中能够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巡查组反馈问题,均逐条研究制定整改举措,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目前整改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督导工作中还发现,本轮巡查为玉溪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持久战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进一步提升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整改工作的稳步推进过程中,多个修缮工程滞缓的文物点提速;各县(市、区)文物“四有”工作有了明显进展,抚仙湖径流区托管文物完成移交;文化遗产保护各类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保护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充分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手段,在全社会掀起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法规学习热潮,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意识逐渐提高。

检查过程中,督导组按照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对复杂问题和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与各县(市、区)共同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分期分批解决,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目前,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巡查整改第二轮督导工作已基本准备就绪,将重点针对文物“四有”工作、文物资金管理使用、文物工程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来源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编 刘榕杉

审核 邱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