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房间私装摄像头偷拍”有望被立法禁止

据新华社报道,8月22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三审稿将“隐私”的定义修改为“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并增加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同意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搜查、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天星接受中国旅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保护投宿客人隐私的相关规定纳入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的意义在于突出了对住客隐私的关注,是民法典对新时代人们出行旅游已经成为新常态的一种回应,是立法者对新时代人们对个人隐私日益关注的回应。

“人们在外出投宿时隐私被拍摄、偷窥 ,一般都是以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为主,如果需要酒店、宾馆承担民事责任,根据目前的民事诉讼管辖规定,需要游客在宾馆、酒店所在地法院起诉,成本高、时间久,而赔偿数额一般也不会太高,多数游客都会无奈放弃。鉴此,该民事立法更在于一种宣示、一种态度。实践中,还要靠治安管理处罚法。”王天星说。

此前,公安部网站曾发布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旅馆客房、集体宿舍以及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可能泄露他人隐私的场所、部位,禁止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设备。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显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已被列入国务院2019年立法计划。

今年以来,客人在酒店客房隐私被偷窥的事件时有发生,仅今年六月,被媒体曝光的偷拍事件就有七起以上。针孔摄像头由于体积极小,几乎可以安装在客房所有的常规用品上,某科技团队统计的已曝光的针孔摄像头在酒店的藏匿点多达28处。包括吹风机、钟表、电风扇、花篮、台灯、空气净化器、空气清新剂、路由器、灯具、玩偶、温度计、相框、烟灰缸、电视遥控器、衣钩、应急灯、中国结、插排、书夹等都曾被偷拍者利用过,有的还配有监听器与定位器。

针对酒店客人隐私被偷窥事件屡禁不止的情况,有业者分析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偷拍设备可在市场轻易买到、非法偷拍网上交易频繁,已有形成黑色产业链之势。然而,反偷拍技术却并不成熟,且目前对于这种不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不够,犯罪成本偏低等。“因此,能否对不法行为形成震慑,不仅在于立法,更在于执法,以及对此类黑色产业链的打击力度。”

另据了解,一些酒店已经开始通过技术手段启动“反偷拍”行动,将“防偷拍”列入酒店客房日常安全检查,试图杜绝此类行为。华美顾问机构首席知识官赵焕焱表示,酒店内发现“非法偷拍”行为,经营者要负一定责任。呼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酒店安全方面的监管。

来源 中国旅游报

公安部官网 供图

责编 马寅瑞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