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19年7至8月收到旅游投诉件721件

云报文旅全媒体记者从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获悉,2019年7至8月,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共收到旅游投诉件721件,与2018年404件同比上升了78.47%;其中上级部门转办96件,与2018年98件同比下降2.04%。

上级部门转办的96件旅游投诉件中,国家旅游局“12301”转办76件,与2018年有效投诉40件同比上升了90%;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转办20件,与2018年58件同比上升了65.5%。本级部门昆明市旅游投诉中心受理625件,与2018同期327件相比上升了91.1%。

投诉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昆明组团社转并团过程中产品质量把关不严,游客投诉违约责任问题突出。地接旅行社在行程中出现购物问题且隐蔽性增加。云南省政府对强迫购物问题一直采用高压、严打、从重处罚态势,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在2019年暑期7至8月投诉中,发现变相强迫购物有反弹趋势,涉及省内转委托接待过程中购物投诉的数量明显增多。

二是随着微博、淘宝、微信群等多种社交媒体的应用,很多无资质企业和个人通过社交媒体宣传,直接以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收费,不签订旅游合同组织散拼出团,无旅游资质“黑社”、“黑导”操作团队问题突出。此外游客投诉范围广,不仅包括旅行社和导游服务质量问题,还包括景区、交通、住宿等服务质量问题,对非旅行社和导游投诉和整治问题,需要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共管共治。

三是各平台电商签订的电子合同,需要纳入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电子合同管理范围。依据《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规定和昆明市旅游实际情况,昆明市辖区旅行社要求在昆明市数字旅游平台签订电子合同,或签订纸质合同后在昆明市数字旅游数字平台报备。目前,旅行社在电商平台签订合同后没有在昆明市旅游数字平台报备,发生投诉后核实、取证困难。

云报文旅全媒体记者 施颖 文/图责编 刘赛娇
审核 施颖 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