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19年四季度涉旅典型行政处罚案件。当中“毛秀丽、王勇涉嫌以商业贿赂手段销售翡翠案”引发了云报文旅全媒体记者的关注,2019年9月19日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毛秀丽、王勇处罚款17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
保山市涉旅典型案件公示(第7 期)显示,当事人在经营期间,为吸引滴滴司机、车队驾驶员、酒店老板等人带客人到其店内消费,增加人气和知名度,获得优异于其他经营者的竞争优势,自2016年开始,当事人安排工作人员(外联)通过印制名片发放,在发放名片时口头宣传,承诺带人来购买翡翠后可以给一定的好处费的方式吸引滴滴司机、车队驾驶员、酒店老板等人带客人到其店内消费。
客人消费购买翡翠后,当事人再按照客人购买翡翠金额5%至35%的比例向其支付返款,同时,当事人还按照200元—460元/辆次不等的金额向带人来购买翡翠的驾驶员支付刹车费。
2019年7月1日,腾冲市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以“腾公(旅)行移字【2019】A01号”案件移送通知书向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毛秀丽、王勇、番景忠、李承强等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受贿一案”,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7月1日立案调查。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12月30日将该案件作为涉旅典型案件在保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开,此案也入选了“云南2019年四季度涉旅典型行政处罚案件”。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该案的法律依据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云报文旅全媒体记者温馨提示:游客在云南跟团旅游,要注意相关从业人员以“政府补贴或扶贫项目、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放心店、馈赠朋友礼品、为亲人祈福”为名诱导消费,以“玉器、银器、茶叶、当地原生药材”有“升值空间“及”能治百病”等虚假或夸大宣传的方式诱导购物,在旅途中请不要购买不需要的旅游商品,如发现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违反“八不准”规定的,请及时举报。
《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如下:
一、不准欺骗或者胁迫游客购物;
二、不准拒绝受理游客退货换货;
三、不准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
四、不准诱骗推销不合理高消费;
五、不准在景区及门口违规摆摊设点;
六、不准向游客叫卖兜售商品和服务;
七、不准擅自变更行程影响游览;
八、不准签订虚假合同逃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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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报文旅全媒体记者 陈大衡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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