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旅行社注意!3月10日前可申请办理退还旅行社质保金

2月11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向昆明市旅行社协会、昆明市各旅行社发出《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该通知明确,2020年3月10日前,由旅行社根据自身经营状况主动申请办理退还旅行社质保金,逾期不申请,视为放弃此次暂退质保金。

2月6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通知明确,全国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现有交纳数额的80%,保证金需于2022年2月5日前如数交还。云报文旅全媒体记者获悉,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的通知要求,昆明市从发文日起开展暂退部分旅行社质保金的工作。

云报文旅全媒体记者 李文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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