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文旅局下发《通知》多举措助文旅企业复工复产

2月17日,云报文旅全媒体记者从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获悉,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企业复产复工服务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文旅企业复工复产,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文旅企业复工复产(经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推出严格把握六个条件,落实防疫和物资保障措施,突出超前谋划,强化责任担当等四大方面的举措,为临沧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恢复文旅市场发展凝聚力量。

落实防护物资

与中医医疗机构结对服用大锅药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强化对文旅企业的指导,在企业确保疫情防控机制、排查返岗管理、常规监测预防、防控设施物资、安全生产防范、员工岗前教育“六个条件”到位前提下,尽快组织企业复产复工(经营),并为企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其中,对前期受疫情影响严重,造成必备工种不全的企业,各县(区)要设法提前予以解决;企业要采取多种方式召回和招聘足够数量工人返产复工,最低必须组建一个班组;各县(区)要主动联系县(区)中医医疗机构,形成结对帮扶疫情防控工作关系,保证文旅企业与县(区)中医医疗机构结对率达100%,复工企业人员大锅药服用率达100%。

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落实防疫和物资保障措施,是确保复产复工(经营)文旅企业高质量运行的关键一环。对此,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在《通知》中要求各县(区)要压实责任、强化落实,科学精准地制定严格防疫措施。企业要按照企业规模提前准备好体温计、红外测温仪、75%酒精等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上岗人员具备相应防护用品,否则不能复工,如物资紧缺由各县(区)帮助协调解决。

同时,《通知》还要求各县区要提前对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及公共车辆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准备独立的隔离观察场所,配备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自行设立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要按照县(区)的统一安排进行设立。企业要下载“云南抗疫情”小程序,在企业专属出、入门口张贴,安排专人督促所有进出人员通过微信扫码出入。

文化场馆、旅行社等继续关停

宾馆酒店2月28日前100%复工复产

《通知》规定,临沧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等继续暂停对外开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开放等暂停,全市继续暂停审批营业性演出事项,全市各旅行社企业继续全面暂停国内旅游、出境旅游业务,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虽然企业关停,但《通知》要求各县(区)要提前介入,超前谋划,指导待复工复产(经营)文化旅游行业提前准备好生产生活用物资,例如,准备好体温计、红外测温仪、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指导完成“云南抗疫情”小程序注册和二维码生成,恢复营业时及时使用。

同时,《通知》也指出,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对文旅企业复产复工(经营)工作的组织企领导。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在“细”和“实”上再努力,推动文旅企业复产复工(经营)各项工作抓落地、见成效,确保完成辖区所有宾馆酒店旅社2月28日前完成100%的复工复产(经营)、100%与医疗机构结对、100%员工服用大锅药的目标。

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因此《通知》规定,各县(区)要加强数据统计,及时了解掌握域内文旅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情况,每天上午9:40和12:00前将酒店滞留游客情况和文旅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统一上报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而未复产复工文化旅游单位和企业需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通知》具体内容:

云报文旅全媒体记者 张玉菊 文

责编 马寅瑞

审核 胡四美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