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报文旅全媒体记者近日从德宏州人民政府获悉,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关于统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德宏州人民政府研究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若干措施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旅游业迅速回暖。记者注意到,7条意见明确了支持文旅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文化旅游产业的扶持和激励方面有很大力度。
一是疫情结束后一年内,对在德宏注册并吸引州外、省外游客到我州旅游人数达到5000人以上的旅行社,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5万元/家。
二是对省内实行政府指导价的4A级以上景区,2020年门票价格一律优惠50%。
三是2020年对新评定为国家4A、5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0万元奖励。
四是2020年新评定为四星、五星级旅游酒店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300万元奖励。
五是2020年新评定为四星、五星级汽车营地的,除享受省级补助外,州级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50万元奖励。
六是2020年被评定为四星、五星级民宿客栈,不少于10间客房,证照齐全,经营半年后经验收符合有关标准的,每个房间补助0.5万元,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七是2020年被评为三星、四星、五星级农家乐经营户,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奖励。
以上措施的出台,对于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革命和转型升级的部署要求,有效消除疫情冲击影响,充分释放文化和旅游业在拉动经济复苏方面的潜力和动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云报文旅全媒体记者 代基凯 文
德宏州文旅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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