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廊一客栈污水直排洱海,罚10万元并停产整治~~

罚款10万元并停产整治

今天,大理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来到双廊镇海地生活客栈,就该客栈私设暗管,并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通过暗管直接排入洱海的行为,向客栈负责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海地生活客栈作出罚款10万元和停产整治的行政处罚。



巡查发现有排污迹象

据介绍,10月4号上午,双廊镇环保巡查组在对全镇环保设施例行巡查时,发现海地生活客栈1号院将经营中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地下埋设的管道直排洱海。存在向洱海违法排污的行为,于是双廊镇环保巡查组执法人员把情况通报至市环保局。



接到双廊镇的通报后,10月4号中午,市环保局立即组织相关执法人员来到违法排污现场,对海地生活客栈负责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对排放的污水进行现场采样,样品送至大理市环境监测站检测,检测结果为生活污水。



召开听证会

海地生活客栈私设暗管、将经营过程中的污水通过暗管直接排入洱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应予以处罚。



保护洱海,刻不容缓。10月9号,大理市环境保护局向海地生活客栈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上表示,下发后的七天之内,海地生活客栈可以提出陈述或者申辩。

昨天,经客栈经营者申请,大理市环境保护局召开了双廊镇海地生活客栈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今天,大理市环境保护局向客栈负责人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10万元罚款,并停产整治。



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大理市环境保护局表示,下一步将依法履职,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执法,对发现查实的每一起环境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同时,市环保局也呼吁广大市民和环海经营户增强环保意识,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保护好洱海“母亲湖”。


违法回填洱海滩地被处罚三万元

10月3日经巡查发现,双廊镇大建旁村李某某擅自回填洱海滩地的违法行为,执法人 员立即制止其行为,并现场取证、对当事人展开了详细调查。


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当 事人李某某处以了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违 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法缴纳了罚款,并开始对回填区域进行恢复,目前已恢复完毕 。

  

随着大理知名度的渐渐提升,也有很多人来大理玩,其中很多人,便是冲着洱海来的。洱海,她孕育着一代又一代的大理子民,她载着所有大理人的情和愁。真的想不通,为什么还是会有人,一边向她索取,一边还要伤害她。洱海,她是我们的母亲啊!请好好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