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以来,昌宁县紧紧抓住“法律六+N进”工作不放松,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法律六+N进”的新路子,制定实施方案,以“法律六+N进”为载体,扎实推进“七五”普法进程。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把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作为“法律六+N进”活动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定期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学法活动,不断拓宽学法渠道,推动学法常态化。二是坚持“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围绕全方位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的宣传教育体系,立足于青少年本身的特点,依托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充分运用法治专栏、法治图片展、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法治宣传,努力营造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三是坚持“普治并重”,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始终把“送法进乡村、进社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依据“七五”普法规划精神和要求,以宣传农民生产生活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扎实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建立“法律明白人”队伍,实现339名普法志愿者13乡镇全覆盖,年内组织开展4次以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为民营企业提供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评估、法律决策咨询等,指导帮助企业规范劳动用工,防范法律风险,健全劳动关系,健全良好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五是坚持“统筹推进”,开展“法律进少数民族村寨、进宗教场所”活动。一方面,通过基地建设,培育普法教育示范点,确定龙潭寺、清灵寺和勐廷基督教堂为昌宁县宗教场所普法教育基地,通过实地察看、座谈交流、出谋划策,制定培育方案;另一方面,采取加大宣传力度,充实宣传内容、多部门联合宣传的方式,切实做到“在人民调解中普法”“在法律服务中普法”,使少数民族群众在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过程中受到法治熏陶。
来源:昌宁县司法局
责编 陶优
审核 马永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