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群众依法维权和依法办事意识,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宁洱县政法部门突出普法主力军作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宁洱县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普法宣传教育进乡(镇)村(社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按照政法部门主要领导挂乡(镇)、副科实职以上干部包村(社区)的挂包方案,依托法律六进,于今年4月13日起开展首轮政法领导干部普法宣传进乡(镇)村(社区)活动。截至4月24日,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7场次。
普法进乡镇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涉及9个乡(镇)89个村(社区),以普法对象为主线,一是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进行法律培训;二是重点突出少数民族村寨双语普法;三是加强普法宣传进宗教场所、进企业、进校园;四是做到法治宣传进万家,订单式提供法律服务,逐户排查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就地化解,防止纠纷激化。
群众认真研究宣传册
该轮普法内容重点针对日常多发、易犯罪名等问题,通过法条结合案例的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故意伤害罪、盗伐林木罪、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等罪名。同时结合脱贫攻坚、征地拆迁、“两违”治理等工作中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例,深刻剖析违纪违法问题。
宣讲会现场
此轮活动的开展,引导宁洱县乡(镇)干部职工和村(社区)及小组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廉洁自律的好干部,提升乡(镇)干部职工和村(社区)及小组干部的法治素养,加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培养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村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同时,以此轮活动为契机建强普法工作队伍,在全县范围内评选登记“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法治示范小组”,做到一户一个“法律明白人”,一个小组一个“法治带头人”,一个村一个“法治示范小组”,并充分发挥他们在宣传法律政策中的枢纽作用和带头作用,最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良好氛围。
少数民族村寨“双语”普法
转自云南司法行政
来源:宁洱县司法局 自铭花
编辑 沈艺
审核 马永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