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十八条政策 | 云南正式启动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实施工作

文旅头条讯(融媒体记者 张海铖 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为支持全省文旅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文旅产业加快转型发展,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若干措施》(云政办发[2020]2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若干措施》中就全省高A级旅游景区建设提出:对2020年成功创建国家5A级、4A级旅游景区的企业,由省级分别予以500万元、100万元资金奖励的具体措施。

旅游景区是云南省旅游业发展中最基本的要素,集中了大量资源、吸引了大量投资、服务了大量游客,是旅游产业链中的中心环节。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随着旅游产业蓬勃发展,旅游景区数量不断增长、质量稳步提升,许多优质景区已经成为全省精品旅游产品的标杆,成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窗口、满足人民群众旅游需求的重要场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展示“美丽云南”的重要途径。

1999年,我国施行第一个国庆“黄金周”,旅游市场需求急速涌动,旅游景区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热潮和市场关注度。在这一背景下,全国开始实行A级旅游景区制度,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将景区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5A、4A、3A、2A和1A级。至2019年底,云南全省共创建A级旅游景区333家(纳入国家景区管理系统管理),其中5A级旅游景区8家,4A级旅游景区90家,1—3A级235家。2019年接待游客2.21亿人次,旅游总收入102.76亿元,完成景区建设投资108.15亿元,吸纳就业6.76万人。

A级旅游景区覆盖了云南省众多的优质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已成为全省精品旅游产品的标杆,特别是5A级景区更是成为游客广泛认同、市场深度认可的金字招牌。除了对旅游业本身的贡献外,景区开发建设、管理服务等对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有效支撑引领旅游业发展。旅游景区是文化传承和传播的重要载体,是旅游产品的重要形态,是旅游消费的重要场所,堪称当地的城市名片、文化标签、旅游品牌。

二是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旅游生活需求。多年来,A级景区已成为广大游客和行业内外衡量景区质量的权威标尺。

三是有效示范带动旅游资源开发。A级旅游景区标准,梳理了景区建设必备的设施、服务和管理要素,细化了景区各要素的具体要求,明确了景区对资源环境保护的目标和方式,有效引导了资源的合理开发与保护性利用,为旅游景区建设指出了一条科学的参考路径,同时也为各地的旅游资源开发提供了一个极具操作性的工作指南。

四是有效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A级景区尤其是5A级景区对树立地方形象、汇聚人气、吸引投资、带动项目、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优势作用明显。

五是有效树立标准化建设的一面旗帜。A级景区标准有别于国内其他行业关于产品质量、场所建设合格性要求的标准与规范,它以引领产业发展的思路,对景区建设、经营、管理给予全面指导,是一个强调动态性与系统性的标准。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省旅游景区按照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暂停旅游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的要求,自1月24日—26日,300多家A级旅游景区相继停业,全面启动疫情防控工作。突如其来的疫情,给景区的正常经营带来较大损失,景区不仅错失了春节营收的“黄金周”,还要承担景区关闭期间日常维护的各项成本所带来的损失。



据统计,全省旅游景区春节假期旅游收入同比下降90%,2020第一季度的景区旅游收入大幅下降,根据全省各地上报旅游景区受损情况,全年预计旅游收入同比下降40%—60%。旅游景区面临日常固定支出负担过重、流动资金压力持续加大、员工队伍不稳定、资金链断裂造成的生存困境等风险和压力。为此,鉴于高A级旅游景区在全省旅游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省政府在《若干措施》中,特别针对高A级旅游景区的创建制定了奖励措施,以支持全省旅游景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文旅产业加快转型发展,加快推动文旅产业复工复产。



目前,云南省文旅厅会同省财政厅依据省政府《云南省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要求,联合下发了《关于落实支持文旅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相关措施的通知》(云财教[2020]127号),已正式启动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实施工作。

图片由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供责编 陶优审核 陈大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