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关于2020年国庆中秋“两节”期间旅游景区景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告

为切实做好2020年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全州旅游景区景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景区景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游客仅限在景区开放的游览区域内进行旅游活动,严禁通过非正常旅游线路进入景区或进入未开放区域。全州各景区景点将严格实施景区承载量控制,当景区内游客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的60%时,将启动调控措施控制游客流量;当景区内游客数量接近最大承载量70%时,将启动游客流量控制应急预案;当景区内游客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75%时,将停止售票。

二、旅游客运车、景区观光车、客运摆渡车等客运车辆所属企业和自驾车车主,要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对涉及安全事项全部过程的各个环节和各个要素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和驾驶人资质合法,严禁车辆和驾驶人“带病”上路,严禁车辆超速、超载、违规停靠、逆向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交通安全。

三、进入景区的车辆应当自觉服从景区交通安全管理,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车、停车,共同维护景区景点良好交通秩序和旅游秩序。对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不服从现场交通民警指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四、严禁“营转非”“非营运”和无营运资质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对发现非法营运的,景区景点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移交交通运政部门依法查处。广大游客要加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拒乘“非法营运”车辆。

五、“两节”期间,请广大游客及时关注旅游地气象和自然灾害预警信息,车辆出行要尽可能提前了解行驶路线道路状况,合理安排出行计划、科学规划出行路线,做到安全出行、文明旅游。

六、本通告执行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10月8日。

特此通告

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

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大理州交通运政管理处

2020年9月30日

来源 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理州交通运政管理处

责编 童文文

审核 马永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