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市场监管措施落实 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楚雄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质量不断取得新突破

文旅头条讯(通讯员 李勇安 文/图)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省、州人民政府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措施,以切实有效的措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树立楚雄良好的旅游形象,楚雄州文旅系统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巩固提升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质量和效率。

为形成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长效机制,楚雄州提出“控总量、抓质量、提效率、重协作”的工作思路。一是加强对各类旅游要素企业的培训,增强服务技能,提高服务本领,做到热情周到服务游客,对游客诉求,耐心解答;二是对市场主体加强巡查,净化市场环境,防止个别企业违规违法经营,从总体上减少游客投诉,控制投诉量增长;三是制定完善全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考核评价措施,采取常态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通报制度,压实县市人民政府旅游市场监管责任;四是把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纳入对县市人民政府质量考核,督促县市人民政府重视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五是构建更加紧密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加强重点涉旅部门的工作协作联动,更好地发挥行业监管、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六是建立旅游投诉回访制度,在投诉第一落点处置程序完成后,在州级投诉处置指挥中心建立投诉处置回访制度,听取游客对投诉处置的意见,提高游客对投诉办复的满意度。

2020年度,全州“一部手机游云南”旅游投诉平台共受理各类投诉146起,24小时办结率为100%,平均办结时长126分钟,投诉处置满意率达99.12%。平均办结时长比2019年的354分钟缩短了228分钟。根据投诉线索,经立案依法调查取证,规范办案流程,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件,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3户,旅游违法案件查处率100%;符合退货条件的游客退货33件,涉及金额67425元,符合退货要求的退货率100%;全州组织开展对三星级及以下旅游星级饭店37家进行年度复核评定工作,23家通过复核、12家取消星级、一家延期复核、一家新申报企业不参与复核。

2020年度,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指导下,共有包括旅游餐饮、住宿、旅游景区、旅游商品、旅行社、旅游汽车(出租)公司等旅游要素企业5467家纳入云南省旅游经营户诚信评价系统进行监管考评,根据政府规范指数、游客体验指数、专业品质指数指标考核要求,纳入重点监管名单2户。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2021年一季度旅游投诉37起,比2020年一季度减少11起,减幅达25%,旅游投诉平均处置时长30分钟,比2020年一季度的357分钟,缩短了327分钟。2021年1至3月,符合退货诉求的退货量16件,退货金额15505元,退货率100%。根据《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云旅整治组〔2021〕2号)文件,楚雄州在全省2020年四季度旅游综合监管考核中得分85.65分,在旅游Ⅱ类地区排第二名,取得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好成绩。

下步工作中,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将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持续抓好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提升服务质量,关注游客关切,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为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满足人民群众对旅游的新期待作出积极努力,以高质量的旅游市场监管措施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责编 龚怡丹

审核 古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