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下午,重庆旅行团领队何永杰在泰国芭提雅象园,为救游客被园区内失控的大象踩死;22日下午,何永杰妻子、父母等8名亲属,抵达事发地并与警方进行交涉,包括国家旅游局在内的多个机构,对此事表示严重关切。
重庆市导游协会于12月22日发布声明,声明中强调:“强烈谴责不守规矩、惹起祸端的不文明行为;全力维护导游合法权益,提供维权服务和人道主义援助;提醒全市全体导游领队,在带团过程中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遇难领队家属可向游客、景区方、旅行社索求赔偿
云南省旅游协会法律顾问赵凯分析,何永杰身后,可以向以下几方寻求赔偿:
首先,根据《民法总则》,旅客作为直接受益者,需要承担补偿责任。
该领队为了保护旅客生命安全,在情况紧急下舍身救助旅客,虽然旅客不是本次事故的直接侵权者,但是作为直接的受益人根据《民法总则》第183条,可向施救者何永杰家属进行适当补偿。
其次,何永杰家属可申请工伤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何永杰属于正常履行职务行为,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依法认定为工伤。
动物园方面,如果在安保和管理等方面存在过错,也应当对旅游领队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1条规定,动物园的大象是造成该领队死亡结果直接原因,动物园如果不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事故发生,动物园作为管理方,应承担更大的义务,应加强安保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类似的惨剧接连发生存在很多因素,作为大象的直接管理者,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机制,对于涉及人身安全的旅游项目应当做好相关的安全评估,不能为了增加旅游收入,就忽略了相应的安全风险。
何永杰家属可依法向游客、景区方、旅行社等几方索求赔偿。但法律的意义不仅仅是赔偿。在厘清各方的权责关系基础上,社会规则、公共规则意识亟待在游客群体里树立与深化。
导游呼吁有关部门针对游客不文明行为建立黑名单
世界旅游组织1980年通过的《马尼拉世界旅游宣言》指出:旅游是人的基本权利,旅游是人类实现自我精神解放的重要途径。”旅游应该是一个文明的过程,是一个展现和提升个人素质的过程。
而事实并非如此。“XX到此一游”等已为“陈旧”不文明旅游行为,宁波动物园老虎咬人事件、八达岭动物园老虎咬人事件、对着飞机引擎撒硬币祈求飞行平安,再到中国领队因救游客被大象踩死事件……“巨婴”游客的思维与行为几乎超出常人的想象。
从事导游、领队工作16年的云南省五星级导游领队姚亚哲表示,在大众的传统观念里,游客是相对弱势的一方,旅游法大部分条例针对从业者进行规范。
“许多时候导游接到游客投诉,我都在想我们可以投诉游客吗?为什么旅游合同明明是甲方乙方,但从来都是游客投诉旅行社,旅行社只能以解释、妥协、赔偿来处理投诉?”云南持证专职出境领队的民间非官方组织云领起航的牵头人、有13年旅游从业经验的钱静也表示疑问。
姚亚哲、钱静呼吁有关部门针对游客不文明行为建立黑名单。事实上为杜绝游客不文明行为,树立旅游道德风尚,国家旅游局已于2015年4月开始实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6月,被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的人数已有29名。其中,爬红军雕塑者被“拉黑”10年,期限最长。在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中,从类型上看,殴打、辱骂导游或领队的居多;从地点上看,在飞机上发生的不文明行为居多。
同时,钱静提出,因为旅游行业门槛低,收益见效快,许多行业都跨界做旅游,但其实根本不懂旅游。“我指的不懂,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每个环节的风险所在,不懂得控制风险来保障安全”,钱静补充,“相关部门应该提高从业门槛,认证从业者资格,规范旅行社管理,保障从业者自身安全及利益,特别是一线导游领队。才能使旅游业和谐发展。”
旅游法的不健全让导游没有选择余地
“冲上去营救是一种本能还是义务?”“换做自己,会不会施救?”九成云南导游领队表示:出于本能,一定会。还出于,“领队的职责就是带游客安全回家,处理团队里发生的一切问题。”
如果何永杰没有去营救游客,游客受伤或死亡,那么他面临的将会是什么?
“这个很复杂”,钱静表示,“我能想象的是,如果游客受伤,那么就是赔偿,伤者的医疗费、后续保养费、误工费、甚至精神损失费;如果伤者家属需要去泰国探望,那么还有交通费、住宿费;如果是死亡,那么费用就更多。虽说这些费用是由保险公司理赔,旅行社协助游客理赔,但保险公司的赔付一般达不到游客的心理价位。那就变成拉锯战,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旅行社需要一直和游客进行谈判。”
更甚,导游会被受害游客家属、大众舆论压垮。他甚至会因此丢掉饭碗。
中国领队被大象踩死事件背后,是整个导游领队群体的忧虑。
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深入讨论的话,还有快速发展的经济带来的旅游消费需求膨胀与文明意识不相匹配的矛盾。
就爱去文旅全媒体 施颖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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