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头条讯(融媒体记者 孙思漫 通讯员 张志 文)为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云南省积极推行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5月3日下午,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曾艳一行来到红河州弥勒市检查“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推广工作。
(在弥勒市高铁站游客中心退换货服务点检查)
曾艳一行走进弥勒市高铁站、东风韵艺术小镇、太平湖森林小镇实地检查“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人员在岗等情况。曾艳在检查中指出,红河州要加大力度对“30天无理由退货”进行宣传,早日实现退货宣传海报在所有景区景点、高铁站、旅游大巴等全覆盖。
(在东风韵游客中心检查)
(在东风韵景区商铺检查)
曾艳在弥勒市调研东风韵美憬阁酒店、太平湖森林木屋酒店时强调,酒店是旅游康养度假项目的核心之一,希望弥勒在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的过程中,根据市场需求,结合自身客观资源实际,大力推进新业态、新项目建设,进一步打造高端度假产品,力争将弥勒建成云南度假城市样板和全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代表。
(在太平湖森林小镇检查)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艳梅、弥勒市文旅局局长张宇参加检查。
知识多一点:
游客如何申请退货?
云南省在16个州(市)和旅游重点县(市、区)设立123个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专人专岗对游客退货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监督。
在全省15个机场和主要高铁(火车)站、游客集中区域等,规范设立130个“云南省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 ,为游客提供方便快捷的现场退货服务。
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开通“我要退货”功能,为游客提供统一便捷的手机端退货渠道,确保游客想退就退,随时退、快速退、省心退。
游客退货主要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
线上退货时:
第一种方法,下载“游云南”APP,点击“我要退货”,选择“在线退货”“电话退货”“语音退货”三种方式当中的任意一种来申请退货,其中电话退货拨打的号码是0871-96301;
第二种方法,通过“游云南”微信小程序,点击“政府服务”后,进入“我要退货”板块选择“线上退货”,填写相应退货信息后就可以申请退货。
线下退货时:
游客可以在全省机场、火车站、高铁站、游客集中区域设立的130个“云南省游客购物退货中心”服务点办理现场退货。
无论选择哪一种方法办理退货,都需要提供商品名称、类型、店铺名称、购买金额和发票等相关信息,云南会按照“应退尽退、便捷高效”的原则,全方位为游客提供“30天无理由退货”服务。
提醒广大游客,在云南省范围内资格合法、证照齐全的旅游商品销售企业购买的旅游商品(除定制商品、生鲜外),无论是自由行还是团队游,只要有退货诉求,自购买之日起30天内,在保证商品未因人为原因造成物理及化学性质改变的条件下,就可凭所购商品的正式发票或有企业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的购物凭证申请无理由退货。退货不收取任何费用,进行全额退款。游客退货时请将附件、赠品一并退回,如有刷卡手续费,需由游客承担,非商品质量问题,退回快递费用需由游客承担。
红河文旅 图
海报来源于 云南发布
责编 龚怡丹
审核 代基凯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