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新鲜!

6月4日,丽江市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召开,邀请到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河长制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丽江市环境监测站相关负责人就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作发布。

据介绍,2020年以来,丽江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2020年,丽江市生态环境质量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达优率为78.4%;程海水质全湖均值稳定在Ⅳ类(pH、氟化物除外),泸沽湖水质全湖均值保持Ⅰ类,拉市海水质保持Ⅲ类,金沙江干流丽江段水质保持Ⅱ类;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全市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89.3%,较2019年提高12%。

2021年3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2020年度生态环境指标考评结果:丽江市2020年度国考、省考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指标考核满分30分;丽江市2020年度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100%,指标考核满分20分;丽江市未发生重特大环境人为损害事件。

2020年丽江市美丽河湖建设成效显著,在全省9个河湖资源富集州市中位列第2,获得了省级奖补资金支持。在总结2020年度美丽河湖建设申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21年丽江市对照省级美丽河湖建设评定标准,依托丽江水资源禀赋优势,结合实际制定了2021年度美丽河湖建设申报计划,目前正有序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申报前期工作。通过美丽河湖建设申报,促进水清河畅、岸绿景美,实现人水和谐。

据悉,一直以来,丽江坚持持续巩固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及时高效处理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事项,解决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生态创建力度不断增强;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全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精准系统治理,自然保护区和高原湖泊保护与治理能力不断强化。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丽江市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坚定扛好扛牢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起好步、开好局,守护好丽江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田沃土,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此次发布会的主发布人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圣军说。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木琼晓 文/图

编辑 沈艺

审核 陈大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