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宜良多措并举推进“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 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文旅头条讯(融媒体记者 史飞飞 文)自云南省启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以来,宜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建立完善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运行和保障机制,压实属地责任,落实包保责任,积极开展整治工作,为持续保持旅游市场秩序的高压态势,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高效受理旅游投诉案件和游客购物退货工作,多措并举狠抓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认真落实退换货工作

据了解,宜良县辖区内现有旅行社1家(九乡风光旅行社)、A级景区2家(九乡景区、岩泉景区),旅行社营业网点11家,旅游接待餐饮店5家。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云南“旅游购物30天内无理由退货”承诺,宜良县在原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指挥部工作领导的基础上,按照昆明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综合调度指挥中心要求,挂牌成立了“昆明市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宜良县分中心”,分别在两个A级景区设立“游客购物退换货咨询点”,宜良游客购物退货监理分中心统一受理游客旅游商品退换货服务工作,目前宜良县受理办结游客购物退换货一起。

积极宣传“30天无理由退货”

2021年以来,按照省、市关于旅游市场“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工作有关要求,宜良县制作宣传海报100余份(60*80),宣传卡1000余份(A4),摆台6个,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在辖区内10余家涉旅企业开展旅游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工作,县指挥部联合宜良县运管分局、宜良县交运局、县文旅局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在宜良县范围内的旅游景区、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出入口、涉旅酒店等企业开展旅游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工作,张贴海报1000余张,放置摆台5个。

针对下一步工作,宜良县将继续加强旅游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工作,及时开展涉旅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高效受理游客购物退换货工作,促进宜良旅游市场健康发展,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旅游购物权益。


昆明市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宜良县分中心 供图

责编 龚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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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陈大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