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云南芒市部分重点场所将恢复营业

今日(8月22日)上午

德宏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发布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具体内容如下↓↓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形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疫情防控对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经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研判评估,决定对我市现行防控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部分重点场所营业活动

(一)自2021年8月23日0时起,非边境严管识别区的餐饮、药品零售、台球室、健身馆、游泳馆、洗浴、足疗、美甲店、美容院、按摩养生馆、托幼机构、校外民办教育机构、博物馆、文化馆、景区室外场所、运动场等重点场所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恢复正常营业。

(二)严管识别区内的上述场所,以及全市范围内的影剧院、游戏厅、歌舞厅、慢摇吧、KTV、酒吧、网吧、演艺吧、旅行社、棋牌室、玉石毛料销售场所和A级景区内密闭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开放,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三)恢复营业开放的市场主体负责人要对场所进行全覆盖清扫、消毒、通风,并核查员工近14天旅居史、疫苗接种、近7天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德宏抗疫情”小程序均正常的情况下方可开放。发现有境外旅居史、高中风险旅居史或发热、味嗅觉减退等健康异常情况,一律不得安排上岗,并及时向所属社区报告。营业期间,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消毒、通风和职工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属常态化核酸检测范围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对不按要求开展疫情防控的经营场所一律关停。

二、继续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

(一)继续暂停联欢聚餐、宗教活动、展销活动、宗亲同学聚会、文艺演出、民俗节庆、广场舞等群众聚集性活动。

(二)继续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白事向所属单位、村(社区)报备,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三)除遮放镇、勐戛镇、芒海镇、中山乡和主城区(含勐焕街道,以及芒市镇、风平镇部分区域),其他乡镇、农场逐步恢复“五天一街”传统赶集,赶集商户和群众要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继续加强交通出行管控

(一)离瑞进入芒市。按瑞丽市要求办理离瑞相关手续,在芒市有固定居所和单位的,提前告知辖区社区(村)和单位,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2、6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无固定居所和单位的,要提前规划行程,尽快返回居住地接受当地管理,避免中途停留。

(二)其他县(市)进入芒市。无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凭“通信行程卡”绿卡,扫“德宏抗疫情”场所码通行。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通信行程卡”异常的非德宏州常住人口一律劝返。

(三)离开芒市。继续坚持非必要不离芒,确需离芒的,一律凭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信行程卡”绿卡,扫“德宏抗疫情”场所码通行。州内因公务流动人员由所在单位严格审批并提供相关证明后通行。

(四)各疫情防控执勤卡点发现“通信行程卡”异常的德宏州常住人口(可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房产证、暂住证等证明),需做好登记,并在1小时内报市指挥部网格管理组,再由社区按照相关规定管理。

四、本通告自8月23日0时起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紧急通知》(芒疫指发〔2021〕62号)继续执行,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干扰、阻扰疫情防控管理,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22日

来源 云南网

责编 王楚云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