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文物管理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学习计划,8月23日上午,玉溪市红塔区文物管理所(红塔区博物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我国关于文物保护的重要法律法规,对做好文博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红塔区有不可移动文物69处和馆藏文物77件(套),作为文博工作人员,学习和掌握文物保护法等重要法律法规,是基本要求,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

红塔区文物管理所所长李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立法精神进行了讲解,分析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条款,特别是对不可移动文物的类别认定、保护方针、产权归属、修缮主体责任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说明。

通过本次集中学习,红塔区文物管理所干部职工深入了解了做好文博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识,对接下来深入推进红塔区的文博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来源  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

责编 杨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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