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云南省培育发展新型消费的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解读《云南省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云政办发〔2021〕33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
(新闻发布会现场)
【目的】补短板 释放消费活力
近年来,云南省新型消费呈现持续快速发展态势。尤其是去年疫情爆发后,居民非必需品、聚集性、流动性、接触式等传统消费受到严重抑制,而各种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业态加快扩容,线上消费逆势增长,新型消费的发展已成为保障居民日常生活需要、推动消费恢复、促进经济企稳回升的重要支撑。2020年全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14.21%;2021年1—7月全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7.34%。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黄华)
“云南省以线上消费为重点的新型消费发展态势喜人,但新型消费领域确实还存在一些短板和痛点难点堵点,还有大量的潜力有待释放。”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黄华在发布会上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先后到昆明、普洱、曲靖、玉溪、红河、迪庆、昭通、大理等地,实地调研城镇和农村消费、新零售、文化旅游、夜间商圈、大数据、供应链、商贸流通、新职业开发培训等情况,多次与相关企业深入交流,系统了解制约消费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认真学习借鉴省内外好的经验做法,会同工信、商务、文旅、市场监管等35个部门和单位,聚焦国办《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8部门《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制定形成了《三年行动方案》。《三年行动方案》旨在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入推进消费领域创新发展和相关政策制度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消费潜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加快打通制约消费特别是新型消费发展的堵点,畅通消费生产循环;着眼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措施】“七大行动” 培育新型消费
立足促进本地消费和吸引外来消费,《三年行动方案》把供给侧和需求侧结合起来,推动线上线下消费双向深度融合,综合提出实施培育发展新型消费“七大行动”。
一是培育新型文旅消费行动,主要是丰富文旅消费新业态新产品,培育文旅消费集聚区,提升文旅智慧服务水平。
二是发展绿色健康消费行动,主要是大力倡导绿色消费,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培育新型养老托育消费,加快发展新型体育消费。
三是扩大新型信息消费行动,主要是加快信息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型信息产品供给,拓展信息消费应用场景。
四是提升传统消费能级行动,主要是壮大“新零售+”消费,扩大汽车和家电消费,推动传统专业市场转型升级。
五是建设新型消费载体行动,主要是打造消费中心城市群,升级夜间经济商圈,营造“美丽乡村”消费新场景。
六是完善流通设施服务行动,主要是加强新型消费流通设施建设,加强商品供应链服务创新,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
七是优化新型消费环境行动,主要是强化新型消费要素保障,加强新职业开发培训和劳动权益保障,强化消费市场监管和统计监测。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七大行动”含22条措施,涉及文化旅游、绿色消费、医疗健康、养老托育、信息消费、新零售、消费载体、流通设施服务、新型消费环境等方方面面,全流程、体系化、覆盖广,将为今后加快培育新型消费提供政策制度保障。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新型消费蓬勃发展、新型消费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新型消费环境更加优化”三大总体目标,其中包括5项关键指标,分别是到2023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左右;全省文化和旅游总收入达到1.6万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1600亿元,力争年均增长15%;5G网络实现县级以上城市主城区全覆盖;主要商圈数字化率达到90%以上。
群众放心消费,离不开诚信、规范的经营环境。未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推进优化新型消费环境行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年行动方案》,从短期看,能够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挖掘居民消费潜力;从长期看,对于促进传统消费升级,改善云南省消费质量和结构,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刘娅娟 实习记者 华于帆 文
邓斌 赵嘉 图
责编 王楚云
审核 马永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