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五条措施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保障工作

为做好临沧市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疫情防控和假日市场保障工作,9月16日,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发5条措施全力保障中秋国庆假日文旅市场稳定有序,为广大游客和市民创造一个健康、安全、有序、舒心的文化旅游市场环境。

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领导临沧市“双节”期间文化旅游系统和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工作,要求各县(区)、各单位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安排部署好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文化旅游相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整治和疫情防控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A级景区,旅行社,文物保护单位、歌舞娱乐场所、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星级旅游饭店等单位(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监管和检查工作,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扛实责任、精心组织

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做好临沧市文化旅游相关安全生产、消防火灾隐患、文物保护、疫情防控、食品安全、汛期防控整治等工作。

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临沧市各县(区)、各单位把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发动行业所属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严管严控措施,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检查力度。

边境三县按照当地疫情指挥部的部署,坚持常态化疫情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坚决守住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阵地;结合大临铁路临墨高速通车后旅游接待服务,指导旅行社按照疫情防控处置要求,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指导A级旅游景区进一步抓实抓细“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建立完善门票预约制度,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指导剧院等演出场所、娱乐场所、网吧按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有序推进开放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

综合执法,强化检查

(一)各县(区)积极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检查频次,保持文化旅游市场整治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维护在线旅游市场秩序;对A级景区重点加强疫情防控、火源管控和特种设备的检查及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对文物保护单位和非遗传承场所要加大检查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按照《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对“四名一文一传”消防安全和突出火灾隐患进行督办交办的通知》(2021-67)要求严格落实整改销号。

(二)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1+16+129+X”旅游投诉处置体系,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游客投诉举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确保“96301”全省旅游投诉热线、“12301”全国旅游投诉举报热线和“12318”文化市场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县(区)和各单位开展工作进行抽查检查。

加强值守,报送信息

临沧市各县(区)、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假日值班值守、突发事件处置、统计和信息报送等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专人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应对,联系电话:0883-2124037。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负责文旅防控组内外收发(含到市委办、市政府办及市委机要局等部门领取、报送文件),来文登记、拟办、 报审、转交办,内部文电材料草拟、报审等工作;负责群众来电来访的接待答复及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刘娅娟 实习记者 普瑞玉 文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 供图

责编 马寅瑞

审核 邱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