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广大摄影爱好者:
为积极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玉溪精神,歌颂祖国巨变,推进国家美丽乡村振兴战略。生动形象地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2年以来玉溪的发展变化,多角度、全方位地反映玉溪的自然美、人文美、产业美、精神美的环境面貌,希望广大摄影爱好者利用手中的镜头挖掘美、探索美、展示玉溪之美;让更多人关注、了解、走进玉溪。玉溪市文化馆定于2022年元旦期间举办玉溪市第七届“碧玉清溪是我家”摄影作品展。现将具体通知如下,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参与。
一、举办单位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
玉溪市文化馆承办
二、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碧玉清溪是我家”为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作导向,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讴歌我市在振兴美丽乡村建设中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展现出的感人事迹。展示反映玉溪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人民生活变化、文明新风、风土人情、自然风景等方面内容,展现今日玉溪的魅力及广大人民群众和谐美好生活的摄影作品。
三、征稿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社会征集摄影作品,凡在玉溪行政区划内工作、生活的摄影爱好者均可参与。
四、作品要求
1、拍摄地点:限玉溪市境内。
2、征稿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5日起。
3、征稿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止。
4、拍摄题材范围:讴歌我市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反映玉溪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色,反映玉溪各民族人民的精神风貌为主题的摄影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既有时代特征,又贴近民众生活;形式活泼、多样,艺术特色鲜明。
5、参赛作品投稿要求:
a、每位参赛者投稿数量以3幅为限,组照(限6张以内)按一幅作品计算。参加过以往各项影视活动的作品不在此次征集范围内。
b、报送作品请提交电子数码版文件,TIFF或JPEG格式,建议保持相机输出时的图像分辨率、图像大小和尺寸(JPG文件不小于5MB,分辨率不底于300 dpi),保留文件的原数据及属性。作品必须配有文字说明;注明作品标题名称、作者姓名、年龄、单位、职业、联系电话、地址等。
c、参展者确保对参展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d、本次展览不设奖项,不收作品参展费,由主办单位邀请专业人士进行评选。入选作品开展后,将到六县、一市、两区进行巡回展出。对于入选作品,主办方将颁发入选证书,并向省级“彩云奖”推荐入选作品。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展示(包括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e、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
f、投稿的摄影作品不再退回稿件,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五、展出形式
本次征集作品将于2022年元旦期间在玉溪市文化馆综合展览厅展出。随后,还将分别依次到我市各县(市、区)文化馆巡回展出。
六、投稿方式
本次活动设立专门的投稿邮箱:437855226@qq.com,联系人:胡云松,咨询电话:0877-2052818。
来源 玉溪市文化馆
责编 王艳华 王楚云
审核 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