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榜样 · 走进基层 | 张明里:老人小孩都知道的“阿吧明里”

在绿春县大兴镇,许多人都知道有一个“阿吧明里”(哈尼语,明里姐姐),大到八十岁的老人,小到十几岁的孩子,大家都这样称呼她。并不是因为她有多大年纪,而是因为她平时走村串巷,调解纠纷、进行普法宣传等,平易近人,乐于助人,老百姓有困难就会想到她,久而久之,这就成了她的一个代名词。她是张明里,绿春县司法局大兴司法所所长。

2015年,因工作需要,张明里被调到大兴司法所,从此开始了她的司法行政工作“生涯”。司法行政工作对于她来说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由于她不是专班出生,所以平时很注重学习,只要一有空,就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边学边干,储备理论知识作为自己开展工作的法宝。

人民调解工作面对的是最基层的老百姓,处理的是最琐碎的纠纷,考验着调解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情感沟通能力。大兴镇地处县城中心,镇情复杂,在多年的调解工作中,张明里始终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耐心细致地为群众解决纠纷,经她调处的矛盾纠纷没有一件上访案件,没有一件群体性事件,没有一件民转刑案件。

张明里真诚对待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她严把入矫程序,规范衔接矫正操作。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注重痕迹档案,建立一人一档。在日常帮教中,注重人文关怀,定期走访,严格监督管理,对矫正对象“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在矫正过程中,她积极帮助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鼓励他们积极面对现实,认真矫正。

多年的基层工作经验让张明里体会到,一些群众的不学法、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是引发民间纠纷的重要原因,为此,她利用下乡机会,深入村寨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多渠道多方式普及法律知识,让群众自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利用调解矛盾纠纷的机会,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她通过调处矛盾纠纷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把各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现场当作普法场所,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此外,张明里经常利用村社区干部培训的机会为广大村社区干部上法治课,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解民法典,让村组干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为扩大普法宣传知识,她还通过微信群给大家发送法治知识,加大对村社群众的普法宣传。

文稿来源 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转自 云南司法行政

责编 龚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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