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导游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的通知”

导游资格证书遗失怎么办?近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导游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的通知,一起了解如何补办吧!

   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导游资格证书

遗失补办的通知

各旅行社(分社)、行业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规定,为更好的服务社会、方便群众,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导游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程序通知如下:

一、补办导游资格证书需准备的材料

1.填写《云南省导游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3张白底半寸彩色免冠近照(背面注明姓名及所属注册机构名称,其中两张贴于申请表,一张用于补办证书)。

3.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查验后退回)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同张A4纸上)。

4.刊登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的报纸原件1份(仅限《中国旅游报》、《云南日报》两种报纸)。

二、证书补办程序

1.导游资格证书遗失,需在《中国旅游报》或《云南日报》刊登“证件遗失作废声明”,声明内容包括姓名、语种、证件编号、遗失时间等内容,并保存报纸原件。

2.下载并填写《申请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自“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载之日起30日后,申请人携带补办材料到注册机构提交补办申请。

4.由注册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补办条件的,将补办材料交至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

5.注册机构初审后将《云南省导游资格证遗失补办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及装订成册(照片除外)的证书补办材料,于每年2月20日、8月20日前交至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同时将名单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sck213@126.com。

6.新导游资格证书补办下来后,申请人持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到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领取证书。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注册机构要对申请人提交的补办材料严格审核把关。

2.申请人在申请补办资格证书时,如所提交个人信息与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信息不一致,应先更改、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提交补办申请。

3.申请人提出需要查询导游资格证书证号的,可以向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咨询。

点击附件下载:

1.云南省导游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

2.云南省导游资格证书遗失补办名单汇总表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李亚 整理

来源: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编 刘榕杉

审核 邱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