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新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个

近日,经建水县人民政府核定,黄美芝旧宅、新房黄氏民居、龙潭禅院公布为建水县第八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据悉,为了更好地对有较高历史、科学、艺术价值且未定级的文物点进行更好的保护,前期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论证,向建水县人民政府推荐黄美芝旧宅、新房黄氏民居、龙潭禅院为第八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此次建水县新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个,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委办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促进文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为建水县建设文化旅游大县、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新的贡献。

黄美芝旧宅

保护范围:东、南、西、北现有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东、南、西、北外延30米为界。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物,进行层高、体量、风格的严格控制。

龙潭禅院

保护范围:正殿四周外沿滴水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外延3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对在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筑的体量、层高、风貌进行限制。

新房黄氏民居

保护范围:东、南、西、北以现有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东、南、西、北外延30米为界。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物,进行层高、体量、风格的严格控制。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李亚 整理

资料: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责编 谢同希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