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宾川县公布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日前,宾川县公布了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共28项,涵盖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类别。至此,宾川县经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已达66项,其中国家级2项、省级6项、州级15项、县级43项。

宾川县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据考古发现,早在45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美丽富饶的土地上繁衍生息。在长期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创造了绚丽多彩的文化,遗留下来的文物十分丰富。经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在全县范围内共调查登记并上报国家备案的不可移动文物项目有180项。

宾川县委、政府十分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十三五”以来,累计向上争取、财政投入、整合部门资金3000余万元,用于文物保护工作,实施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州城文庙和武庙的修缮及消防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完成白羊村遗址文物保护利用设施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修缮了红军长征过宾川旧址,建成红军长征过大理陈列馆;宾川县博物馆通过省文物局备案;赵镕故居、萂村文昌宫修缮正稳步推进。红军长征过宾川旧址、平川观音寺公布为第八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薰桥、赵镕故居等8项列为云南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宾居清真寺、知政桥等8项公布为第六、七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


在下一步工作中,宾川县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健全不可移动文物分级分类保护管理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文物工作格局,深入挖掘文物所蕴涵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加强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和传播利用,让文物活起来,发挥文物资源独特优势,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 宾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责编 童文文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