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在结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暨新闻通报会,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云南省文物局局长杨德聪;非遗专家代表、云南艺术学院副院长陈劲松同志;省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张碧伟;省文联兼职副主席、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杨海涛等领导出席此次会议。
会议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学习领会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下,对《实施意见》进行政策解读,以此进一步推进落实各项工作,切实提升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
高度重视 全国率先发布《实施意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连结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党中央支持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着力培养好传承人,一代代接下来、传下去,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绽放出更加迷人的光彩。
云南历史悠久,民族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强省和旅游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一直以来,云南非遗保护面临诸多挑战,一些项目存续困难,传承后继乏人,保护基础相对薄弱,为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把出台《实施意见》列入全省重要改革事项。
记者了解到,自2021年8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文化和旅游厅立足云南实际积极行动,全面落实,于2021年下半年开始,及时开展了《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国家要求、认真研究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基础上,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多轮征求意见,并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意见》送审稿。2022年2月1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发布。
健全体系 增强活力 塑造云南特色非遗保护格局
《实施意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来进行拟定的。
为此,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张碧伟在针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时介绍到,《实施意见》将从加强调查记录、加强代表性项目评审管理、加强代表性传承人管理;高区域性整体保护水平、加强传承体验设施建设、加强理论研究六个方面来健全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同时,还将从加强分类保护、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促进融合发展、加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脱贫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四个方面来提升提高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力争到2025年,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工作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传承体系完善,传承活力增强。到2035年,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保护传承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传承体系更加完备,结构更加合理,成果全民共享,保护传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形成具有云南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格局。
云南省艺术学院副院长陈劲松在代表全省非遗保护专家发言时表示,相比较2018年非遗保护工作《意见》,2022版《意见》新增了一些重要的举措。首先是,2018版《意见》有多条工作的实施责任单位仅有“省文化厅”,而2022版实施《意见》都是多单位协同作战,基本都有党委和政府作为责任单位。并且明确提出建立“非遗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这是非常重要的变化,将更有利于实施意见的落实。其次,“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和动态管理,完善退出机制,这将有利于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良性发展。另外提出“加强传承体验设施建设”,这非常符合年轻一代对非遗体验的文化需求,同时能促进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的工作。
创新传播精准保护 讲好云南非遗故事
此次《实施意见》中提出了要形成具有云南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格局的近期和远景目标,定位准确、目标清晰、职责明确,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工作的基础,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最重要的一种保护传承策略。
对此,非遗处副处长王静在会上告诉记者,《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分类保护,对各门类分别提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民间文学方面,主要是通过扩大民间文学传播展示渠道,加强抢救记录,阐释挖掘民间文学的时代价值、社会功用。传统戏剧、曲艺方面,主要是通过深入实施戏曲振兴工程、曲艺传承发展计划,加强对少数民族濒危传统戏剧、曲艺的保护传承。传统音乐、舞蹈方面,主要是提高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传统舞蹈的实践频次和展演水平。传统体育方面,要进一步推动传统体育、游艺纳入全民健身活动。传统美术、技艺、医药方面,主要是通过推进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推动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及其他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广泛应用。推动符合条件的传统工艺企业列入中华老字号名录,支持符合条件的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民俗方面,主要是通过组织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加强对各民族传统节日、历法、饮食等的研究阐释和活态利用,开展多形式民族传统服饰展示展演活动。
另外,《实施意见》在推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和传播方面还将推出一系列的创新举措,云南省非遗保护中心主任尹家玉说到,《实施意见》立足云南实际,一是提出促进广泛传播。鼓励新闻媒体、公共数字文化平台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专栏,加强有关题材纪录片制作,推出系列特色优秀节目,鼓励各类新媒体平台做好有关传播工作,塑造“云南非遗公开课”品牌。在传统节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展示活动,组织开展进万家“非遗惠民”系列活动,培育提升“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云南省传统戏剧曲艺汇演”2个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打造辐射全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会展品牌。二是提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课程,建设传承基地,支持有条件的院校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建立面向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招生委托培养机制;持代表性传承人参与学校授课和教学科研;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培训;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创建活动。三是提出组织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活动。依托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中国—南亚博览会、商洽会等国际交流合作平台,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展示交流活动。推出对外传播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要内容的影视剧、纪录片、宣传片、舞台剧、短视频等优秀作品,讲好“云南故事”等举措。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罗霞 文 图
责编 刘榕杉
审核 邱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