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春意浓
踏青出游正当时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发布旅游消费提示
愿广大游客顺畅安心出游
1、旅游时选择合法正规有资质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清楚约定各种事项。核对所签订的旅游合同是否盖有旅行社合同专用章,收款单位和签订旅游合同的旅行社是否一致。
2、理性消费,拒绝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主动抵制不法经营行为,降低消费风险等。
3、不轻信虚假宣传、不一味追求廉价、不盲目跟风购买,拒绝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户外活动、康养活动、赛事活动等为噱头的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
4、旅途中遭遇涉旅纠纷,游客可以通过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保留相关证据,并拨打红河州或县市旅游投诉电话。
5、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耐心配合景区或酒店等旅游企业做好体温测量、扫码等工作,并佩戴口罩。
6、景区游玩时请勿吸烟,防止引发火灾事故。
7、旅途中,游客应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维护良好形象,做文明游客。
此外,云南省实行“30天无理由”退货,如果你在红河州期间对所购的旅游商品不满意,自购买之日30天内,达到退货条件,凭有效凭证,可申请无理由退货。在红河州辖区内购买的旅游商品,退货详情可咨询红河州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电话400-756-7778,也可拨打购买地旅游投诉(咨询)电话。还可以扫描“游云南”APP二维码,在平台发起退货申请,有专门工作人员为你服务。
州级及各县市旅游投诉(咨询)电话:
州级:0873-3055370
个旧:0873-2181923
弥勒:0873-6134777
红河:0873-4621450
建水:0873-7620895
屏边:0873-3046004
泸西:0873-6621508
开远:0873-7123211
河口:0873-3425399
元阳:0873-5643200
石屏:0873-3064590
蒙自:0873-3727680
金平:0873-5228990
绿春:0873-4220950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李亚 整理
来源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责编 马寅瑞
审核 邱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