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带动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6月22日,《云南省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云南海埂会堂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近年来,云南大力推动乡村旅游发展,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事业作出积极贡献。未来三年,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把乡村旅游作为旅游发展的重要方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带动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发展乡村旅游 云南成效显著

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饶祥碧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道,近年来,云南大力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培育了一批生态美、环境美、人文美的乡村旅游目的地,打造了一批有特色、有内涵、有品位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带动了一大批农村脱贫人口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增收致富,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事业作出积极贡献。“十三五”期间,全省乡村旅游累计接待游客11.65亿人次,实现乡村旅游总收入8600亿元,全省具备旅游接待能力的脱贫村超1000个,乡村旅游累计带动80.85万人增收脱贫,占全省脱贫人口的12.3%。

省文化和旅游厅坚持典型引路法,开展乡村旅游示范创建活动,总结成功经验,发布典型案例,引导乡村旅游适应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需求,推动乡村旅游品牌化、特色化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共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43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3个,推出省级旅游名村213个、旅游名镇101个。

在各地探索的基础上,全省形成了乡村民宿带动型、民俗文化依托型、景区发展辐射型、生态资源依托型、田园观光休闲型、旅游扶贫成长型等多种乡村旅游发展模式,成为可借鉴、可复制的旅游促进农民增收的经验。玉龙县甲子村、丘北县仙人洞村、澜沧县老达保村入选“世界旅游联盟2022年度旅游助力乡村振兴案例”;普洱市“世界茶源·养生养心”之旅、丽江市“柔软时光·亲近纳西”之旅、西双版纳州“热带雨林·梦回傣乡”之旅等3条乡村旅游线路入选文旅部“乡村四时好风光—春生夏长,万物并秀”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专题;大理市古生村、元阳县阿者科村等入选文旅部与央视联合摄制的大型文旅乡村探访类节目《山水间的家》。依托云南特有的自然资源、民族文化,培育出元阳哈尼梯田、景迈山古茶林、世外桃源坝美、亚洲花都斗南、泸沽湖摩梭人家等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知名的乡村旅游品牌。

随着云南乡村旅游产品供给不断丰富,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乡村旅游成为“云南人游云南”的首选,成为推动旅游市场复苏、带动旅游消费恢复的增长点和亮点。

多措并举 持续推进乡村旅游发展

饶祥碧介绍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今年4月,省文化和旅游厅与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发展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5月,在丽江召开全省乡村旅游助推农民增收现场会,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未来三年,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把乡村旅游作为旅游发展的重要方向,保持战略定力,守正创新,重点抓好规划引领、项目建设、品质提升、人才培育、典型推广5个方面的工作。

抓好规划引领,全省重点规划100个“云南最美乡愁旅游地”、10条“中国最美乡愁旅游带”和50条具有云南地域特色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打造1000个山美、水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旅游示范村。

抓好项目建设,全省重点遴选一批乡村旅游项目,推荐纳入省级重大项目予以推动。在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申报、融资贷款精准对接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并将重点乡村旅游项目纳入省级项目统筹推进,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

抓好品质提升,遴选推荐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重点镇,推动重点旅游村创建高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持续推动现有旅游民宿巩固提升,推动新建一批半山酒店、旅游民宿,以此带动乡村旅游住宿设施高品质发展。

抓好人才培育,选派重点村镇负责人、企业带头人参加全国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实施“万名文旅人才”培训计划,对从事乡村旅游的脱贫户精准开展酒店管理、餐饮服务、市场营销等技能培训;开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认定和传统技艺人员职称评定。

抓好典型推广,将联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协会、省乡镇企业协会等建立云南省乡村旅游宣传推广联盟,推出一批乡村旅游产品,打造一批乡村旅游IP。挖掘、树立、推广乡村旅游发展典型,推出一批促进生态保护、弘扬传统文化、讲好红色故事、带动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乡村旅游典型。

此外,省文化和旅游厅还将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脱贫村、脱贫户融入乡村旅游产业体系,将充分尊重脱贫群众意愿,坚持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帮助脱贫村、脱贫户选择乡村旅游路径,开展好5项工作。

一是壮大乡村旅游村集体经济,增加资产收益。重点支持有条件的脱贫村成立乡村旅游合作社,盘活集体闲置资源和经营性、公益性资产;鼓励有条件的脱贫户以自有住房、土地经营权、林权等作为资本加入乡村旅游合作社,农民作为股东,参与乡村旅游合作社入股分红。

二是扶持农户开办旅游接待设施,增加经营收入。扶持有条件的脱贫户将闲置房屋改造为乡宿、乡游、乡食、乡购、乡娱等乡村旅游经营实体,实现多点增收。

三是引导旅游企业扩大就业岗位,增加工资性收入。鼓励A级旅游景区、半山酒店、旅游民宿等旅游企业面向脱贫群众提供就业岗位,支持企业通过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吸纳脱贫群众灵活就业、兼业就业。

四是鼓励发展乡村旅游特色商品,增加销售收入。推动高原特色农产品、乡村非遗文创产品、民族手工艺品转化为旅游商品,扶持乡村车间、工坊发展。

五是挖掘乡土文化、乡愁记忆,帮助脱贫村、脱贫户打造农事体验、节庆赛事、民族歌舞、非遗传承等乡村旅游体验产品。

饶祥碧表示,下一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尽快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宣传落实,促进全省乡村旅游发展,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更大贡献。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李航 文/图责编 龚怡丹审核 马永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