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朋普文昌宫、舍姑王炽墓——“乐善好施”坊拟入选为第八批红河州州级文物保护单位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拟推荐为第八批红河州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公示

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文物局)组织开展了第八批红河州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评审。经过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推荐申报、实地查验、专家组评审、州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审查复核等程序,最终全州共计16处文物保护单位通过了评审。

现将第八批红河州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公开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6日,共计7天。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或者发现评审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请于公示期内向州文化和旅游局文物科或者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州文化和旅游局将按程序报请州人民政府核定并公布。

联系方式:州文化和旅游局文物科,0873-3055387;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纪律检查委员会,0873-3055373。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月10日

红河州第八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名单

(共计16处)

一、古建筑(9处)

二、石窟寺及石刻(3处)

三、近现代重要史迹及其代表性建筑(4处)

其中

弥勒市2处文物保护单位上榜

朋普文昌宫

朋普文昌宫又名桂香书院,位于弥勒市朋普镇朋普村东隅学海塘畔,始建于明代中叶,有前、中、后三殿和前、中、后南北厢房,坐西朝东。整个建筑群宏伟壮观,建筑群局部有石雕、木雕、砖雕,雕刻精美,宫内有各种碑记7块,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清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重建前殿和中殿,后殿(桂香阁)重建于清乾隆九年(公元1744年)。由于年久失修,后殿(桂香阁)破损严重,前殿、中殿倾圮,2016年—2017年,由朋普镇人民政府筹资进行全面修缮恢复。后殿(桂香阁)为重檐歇山顶抬梁穿斗式土木结构,五开间三进间,面阔13.8米,进深11.2米,通面阔23米,通高15米,其木雕、砖雕和石雕颇具明代风格,是明末清初建筑风格承前启后的典型代表;中殿为单檐歇山顶穿斗式土木结构,三开间四进间;前殿为单檐歇山顶穿斗式土木结构,三开间三进间,殿前有大门,为整个建筑群通道,在前殿南北两侧设有通道。

朋普文昌宫在明清时期和民国时期都是当地文化教育和供奉文昌帝君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文昌宫也是朋普地区主要的教育场所,是弥勒地区最早开办的学校之一,为弥勒地区的文化教育和输出人才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其建筑是朋普地区最精美的古建筑,是研究明清云南地方学宮建筑的实物例证,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宫内各种碑记中,朋普社学碑记为清乾隆四年立,是研究地方史和地方文化的重要文献资料。

舍姑王炽墓——“乐善好施”坊

舍姑王炽墓——“乐善好施”坊位于弥勒市五山乡舍姑村委会烟子寨村,是清末巨商王炽墓地的配套设施建筑,建于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坐西朝东,是为纪念皇清诰封一品夫人并恩赐赏给“乐善好施”而立的牌坊匾额。由载锡之光坊、乐善好施坊、则笃其庆坊三座牌坊组成,自西南向东北一字排列为18.76米,宽2.08米,建筑占地面积39.02平方米。中间主牌坊为四柱三间结构,右侧牌坊已部分自然损毁(东北方向),牌坊基座为须弥座,石柱前后均有石狮和石鼓,石狮相对而立,顶脊有吻兽雕,正中有镂空五龙捧寿,正中匾额竖镌“圣旨旌表”四字,下横书“乐善好施”石匾。两侧牌坊为两柱一间结构,石柱前后均有石狮和石鼓装饰,牌坊建筑组合丰富生动,樨头、檐口、脊饰以及雕刻绘画多姿多彩,石柱楹联为袁嘉谷、陈荣昌等名流撰书。表现出地方建筑文化的丰富内涵。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沈梦玲 整理

黄磊 赵小丹 宋正才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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