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旅游新规今日施行 明确保障残疾人旅游权益

记者1日从天津市文旅局获悉,7月27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旅游促进条例》,条例共六章五十五条,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全域旅游、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主题,明确了规划与开发、培育与扶持、管理与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和措施。该条例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中对保障残疾人旅游权益,明确了如下内容:

第二十七条

天津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无障碍设施、母婴设施等便利化旅游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老年人、残疾人和母婴等群体的旅游舒适度。

第四十五条

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应当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学生等,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门票价格减免优惠,并设立明示标志。享受减免门票的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责编 代汪媛

审核 马永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