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景洪市高、中、低风险区的通告

中共景洪市委 景洪市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55号

关于划定景洪市高、中、低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为迅速斩断疫情传播链条,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0月5日0时起,在景洪市划定高、中、低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风险区域划定

(一)高风险区:告庄西双景内星光社区景栋寨二期、星光社区十八人家住宿区;星光社区景匡寨1栋、2栋、星光社区景罕寨1号路西侧片区;星光社区景岱寨(D1、D2、D3、D4、D5、D6栋)、星光社区景宰寨13栋;星光社区景宰寨39栋;星光社区景兰寨(3栋、7栋、19栋、20栋);告庄西双景景区(2—18、2—19、2—21、2—22、2—23、3—22、2—23栋);曼斗社区曼斗居民小组重庆小面;曼斗社区曼斗239号、华福公寓、洪福楼;山水社区顺路餐饮店。

(二)中风险区:告庄西双景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景洪港及曼斗居民小组景洪港片区;山水社区铜矿住宿区(宣慰大道—澜沧江路—曼泐路合围片区);曼斗水上世界片区(景亮路—宣慰大道—曼泐路—澜沧江路—港口路合围片区)、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曼沙社区曼柳村。

(三)低风险区:景洪市除高、中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

二、区域防控措施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封控措施;

中风险区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控措施;

景洪市其他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离开景洪市需严格遵守《西双版纳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西双版纳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要求。

请广大市民朋友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务必做好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构筑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期间如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请及时联系所在村(社区)。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4日



来源 景洪发布

责编 杨   奥

审核 马永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