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然”呵护未成年人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传递司法正能量

“芭蕉得雨便欣然”,宋代诗人杨万里用“欣然”二字描绘了芭蕉遇雨欢快成长的景象。


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严格落实未成人犯罪案件办理“少捕、审诉,少监禁”的办案理念,在法律的框架下,最大限度依法保护未成年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检察蓝”老师为同学们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治课


“检察蓝”老师收到孩子们的“别样礼物”

积极与妇联、共青团、民政等部门协作,建立了“检察+学校+社工+N”的未成年人保护模式,坚持员额检察官联系乡镇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下发《永仁县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和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机制文件,最大限度凝聚未成人的保护的社会力量。

定期组织召开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暨联席会议

积极创新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和教育模式,2019年,在楚雄州永仁县检察院建成集询问、讯问、心理疏导、帮教、家庭教育指导为一体的欣然工作室,在成立“欣然儿童之家”,创设“欣然法治课堂”,实现全县中小学全覆盖,检察长“开学季”讲法治课形成常态。2021年以来,在疫情期间,检察官变“网络主播”,实现了疫情期间普法宣传“不掉线”。

2019年,永仁县人民检察院成立欣然工作室、“欣然儿童之家”



疫情期间,“检察蓝”老师变身“网络主播”,实现疫情期间普法宣传“不掉线”

积极开启“检校联动”未成年保护模式,强化未成年人“督促监护+临界预防”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司法救助等关护渠道和作用,加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2021年被州妇联、州人社局表彰为楚雄州妇女儿童工作优秀集体;2022年取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的相关案例获省妇联“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来源:永仁县人民检察院、永仁县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 起浩尧 文/图

责编 龚怡丹

审核 李文女